陳宇鏗

陳宇鏗

陳宇鏗,男,1973年11月出生,揭陽市揭東縣人,大學學歷,1994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7月入黨。曾任汕尾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2015年6月30日,陳宇鏗在佛山中院受審,案件並未當庭宣判。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94年——2008年8月,在廣東省公安廳刑偵局工作,先後任科員、副科長、科長、副處長。

2008年8月任汕尾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人物榮譽

先後榮立個人二等功三次,個人三等功一次,省公安廳記個人一等功一次。

人物事件

立案調查

2014年3月,據汕尾市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經汕尾市委批准,汕尾市紀委對汕尾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陳宇鏗嚴重違紀問題立案調查。

法院受審

2015年6月30日上午,汕尾公安局原副局長陳宇鏗在佛山中院受審。

據佛山市檢察院指控,從2009年至案發,陳宇鏗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總計人民幣219萬元,港幣94萬元及翡翠吊墜兩塊(價值人民幣總計31.4萬元)。除了在陸豐“812”毒品案中充當“保護傘”的指控外,佛山市檢察院還指控了其他六大項陳宇鏗涉嫌受賄的事實,這些事實中包括在幾起刑事案中充當“保護傘”、收受好處替11名下屬“買官”、協助解決工程問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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