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94年——2008年8月,在廣東省公安廳刑偵局工作,先後任科員、副科長、科長、副處長。
2008年8月任汕尾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人物榮譽
先後榮立個人二等功三次,個人三等功一次,省公安廳記個人一等功一次。
人物事件
立案調查
2014年3月,據汕尾市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經汕尾市委批准,汕尾市紀委對汕尾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陳宇鏗嚴重違紀問題立案調查。
法院受審
2015年6月30日上午,汕尾公安局原副局長陳宇鏗在佛山中院受審。
據佛山市檢察院指控,從2009年至案發,陳宇鏗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總計人民幣219萬元,港幣94萬元及翡翠吊墜兩塊(價值人民幣總計31.4萬元)。除了在陸豐“812”毒品案中充當“保護傘”的指控外,佛山市檢察院還指控了其他六大項陳宇鏗涉嫌受賄的事實,這些事實中包括在幾起刑事案中充當“保護傘”、收受好處替11名下屬“買官”、協助解決工程問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