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縣人民法院院長
1985年9月-1991年7月,上海醫科大學醫學系法醫專業學生;
1991年7月-1992年11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醫;
1992年11月-1996年3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醫(科員);
1996年3月-1998年9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醫、書記員(科員);
1998年9月-2000年11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醫、助理審判員(科員);
2000年11月-2002年10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醫、助理審判員(副科);
2002年10月-2005年1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鑑定處副處長、助理審判員;
2005年1月-2005年9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鑑定處處長、助理審判員;
2005年9月-2011年12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鑑定處處長、審判員;
2011年12月起任淳安縣人民法院代院長、黨組書記,縣委政法委委員;
2012年2月12日,淳安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當選為淳安縣人民法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