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國鈞,1890年3月生,湖南省桑植縣人,原名陳文鈞,曾用名陳伯陶。出身於縣城的一個富裕家庭。1898年入私塾讀書。1904年赴常德,考入湖南西路師範學堂,並在該校加入華興會和中國同盟會。
1908年在長沙考取美國教會所辦的雅禮大學預科,1913年留學美國密西根大學,旋因湘督湯薌銘取消其公派資格,即轉入伊利諾大學半工半讀,1917年畢業於伊利諾大學政治經濟系,獲學士學位;繼赴紐約,入哥倫比亞大學研究院攻讀國際法專業,一年後獲國際法學士學位,並獲該校候選博士資格和被選任為康乃基國際和平研究會國際法研究員。
1920年回國,參加聯省自治運動,並被推選為湖南省憲審查委員會委員。1921年出任湖南省立第二師範學校校長。1922年並被選為省議會議員。次年出任湖南省省務院書記長官。1925年辭卻省務院職務,出任新成立的湖南大學行政委員會委員兼總務長,同時兼任該校經濟學教授。1927年到武漢,擔任國民革命軍第四集團軍秘書、漢口特別第二區管理局秘書主任等職,並於此時加入國民黨。曾在白色恐怖的條件下,掩護過數名中共黨員從武漢轉移至上海。1929年在南京擔任中國建設協會副總幹事及《中國建設》月刊主編,其間曾兼任南京中央大學教授、陸軍大學教官,代理淮南煤礦局局長,借調兼任湖南永、保、龍、桑區行政督察專員及湖南永順縣縣長等職。
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由建設委員會派任駐重慶辦事處處長,途經長沙時,由湖南省主席張治中改派為長沙市市長。1938年“文夕大火”前離開長沙赴重慶擔任國民政府中央政治部設計委員兼水陸運輸聯合委員會組長,1941年奉派雲南滇緬路工程會辦副主任,1942年起任交通部總務司司長,旋任交通部工程委員會專門委員,該工程委員會為配合我軍反攻日本侵略軍而專門修建飛機場的機構,到抗戰勝利時,該會共修建機場達61個。
1946年出席國民大會,會後選為憲政委員會委員。1948年冬任經濟部礦業司司長。1949年4月藉由重慶至廣州出差之機回到長沙,8月4日參加湖南和平起義。
新中國成立後,經賀龍、黃克誠、袁任遠等人的幫助,重回湖南大學擔任教授,並於1950年10月擔任湖南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表,次年1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
陳國鈞1953年去世,享年6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