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國忠[文山學院原副院長]

陳國忠,男,漢族,中共黨員,1975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文山學院副院長、黨委委員。

2018年12月,雲南省紀委監委對文山學院原黨委委員、副院長陳國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5年08月——1977年09月,在馬關縣馬白公社插隊當知青。

1977年12月——1979年09月,在文山州民族工作隊工作。

1979年09月——1993年01月,在文山州人民檢察院工作。

1993年01月——1996年09月,任文山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1996年09月——2001年07月,任文山縣委副書記。

2002年01月——2007年12月,歷任文山縣委副書記、代理縣長、縣長。

2007年12月——2010年05月,任文山州政府黨組成員、州長助理。

2010年05月——2017年11月,任文山學院副院長、黨委委員。

2017年11月,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10月18日,據云南省紀委監委網站訊息,文山學院原副院長陳國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2月,經中共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文山學院原黨委委員、副院長陳國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國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使用公務用車;以教育合作交流為名公款出國旅遊;違規領取績效獎金與職務津貼。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犯罪。

陳國忠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黨性原則,漠視紀律要求,私慾膨脹,擅權妄為,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2019年1月2日,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國忠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