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績
從事社科調研工作40多年來,調研成果顯著。在黨中央和國務院辦公廳、人民日報、新華通訊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等中央報刊上發表有一家理論深度、指導意義的論文10多篇,分別獲得地、市宣傳部、社科聯、法學會、省市人大制度研究會頒發的榮譽證書和獎金。為湘楊尚昆地委、行署、市人大機關撰寫了許多重要報告檔案、經驗總結、領導講話,以及為這些機關及其主要領導同志名義撰寫了一些在中央、省、市三級報刊上發表的文章。七屆全國人大5年期間內,為本地區全國人民代表撰寫了出席全國人大會議議案12件,被七屆全國人大會議立案的議案達9件之多,占湖南省同期內被七屆全國人大會議確立議案總數的25%。
評價
1991年《人民日報》報導:該同志撰寫的“湖南32位全國人民代表提出的《關於制定編制法的議案》,具有重要的意義。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根據該議案,於今年7月決定成立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統一負責全國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的管理工作,積極準備擬訂機構編制法。”1992年《農民日報》頭版頭條報導並加編者按:該同志撰寫的“我們敢肯定,湖南33位全國人民代表提出的《關於儘快制定農業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法的議案》,一定會得到九億農民的熱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