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勇[攀枝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白馬鐵礦原礦長]

陳勇,男,漢族,1962年7月生,重慶綦江人,大學文化。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18年7月,經攀枝花市紀委批准,攀鋼集團礦業有限公司紀委對攀鋼集團攀枝花新白馬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白馬鐵礦原礦長陳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經四川省監委指定管轄,攀枝花市監委對陳勇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人物履歷

1981年8月至2007年3月,在攀鋼集團礦業公司石灰石礦工作,歷任採礦車間副主任、主任,白雲石車間主任,礦團委書記,生產計畫科科長,生產科科長,礦長助理,副礦長;

2007年3月至2008年4月,任攀鋼集團礦業公司生產部副部長;

2008年4月至2014年11月,歷任攀鋼集團礦業有限公司生產部副部長、部長;

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任攀鋼集團攀枝花新白馬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白馬鐵礦礦長;

2015年4月至2016年9月,任攀鋼集團攀枝花新白馬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白馬鐵礦黨委書記、礦長;

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任攀鋼集團攀枝花新白馬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白馬鐵礦礦長;

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在攀鋼集團礦業有限公司工作。

2018年7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違紀被查

2018年7月21日,據四川攀枝花市紀委監委訊息,攀鋼集團攀枝花新白馬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白馬鐵礦原礦長陳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9月,攀鋼集團礦業有限公司紀委對攀鋼集團攀枝花新白馬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白馬鐵礦原礦長陳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經四川省監委指定管轄,攀枝花市監委對陳勇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陳勇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他人所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陳勇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經攀鋼集團礦業有限公司黨委會會議、攀鋼集團礦業有限公司經理辦公會審議,決定給予陳勇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監委委務會議研究,將其涉嫌職務犯罪的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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