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1976年、1977年連續兩年被評為縣林業系統先進工作者。1978年被評為縣公交系統模範工作者。
獲獎榮譽
1980年6月~1989年底在巴彥縣體委先後任科員、群體股股長;1985年、1986年連續2年被評為縣模範工作者;1986年榮獲全省“百萬青少年上冰雪活動”先進個人稱號;1989年由他撰寫的論文《學校體育工作與學生身體狀況分析》,在全省首屆體育發展戰略研討會上被評為入選論文;1989年被評為松花江地區群體幹部先進工作者;1985~1988年所抓的群體工作在全省多次被評為群體工作先進縣,1988年該縣被國家驗收評比為全國體育先進縣之一,巴彥縣龍泉鎮的群體工作在全國第五、六屆運動會上兩度受表彰並被評為全國體育先進鄉鎮。1990~1999年在巴彥縣紀檢委先後任檢查員、副主任,1993年受到縣政府的記功獎勵,曾多次被評為縣委機關優秀共產黨員和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個人;秉公辦案180餘起,曾於1993年破獲了全省影響很大的泄密案件,即全省民辦教師轉乾考試賣題一案;1994~1996年連續3年被授予縣先進政協委員稱號。1999年在全省紀檢監察系統會計專業知識函授培訓中被評為優秀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