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雷

陳俊雷

陳俊雷,男,1976年4月出生,漢族,陸豐市東海鎮人,曾任陸豐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現任汕尾市政府駐廣州辦事處副主任。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95.09--1999.07 廣東職業技術師範大學就讀財經系會計專業;

1999.07--2000.10 陸河縣河口鎮黨政辦公室幹部;

2000.10--2000.12 陸河縣河口鎮黨政辦公室副主任;

2000.12--2002.04 陸河縣河口鎮村鎮建設環保辦公室副主任;

2002.04--2003.09 陸河縣河口鎮黨委委員;

2003.09--2006.07 廣東省工商局基層教育處副主任科員;

2006.07--2010.07 廣東省工商局基層教育處主任科員;

2010.07--2011.09 汕尾市經信局副局長、黨組成員(試用);

2011.09--2011.10 陸豐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人選;

2011.10, 陸豐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委委員。

現任汕尾市政府駐廣州辦事處副主任。

人物事件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廣東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4月23日將督察發現的16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廣東省,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汕尾市未按照《廣東省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十二五”規劃》等檔案要求,縣縣建成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導致陸豐市陸城垃圾處理廠和海豐縣垃圾焚燒處理廠仍然在用,造成環境污染,上述兩家垃圾處理廠自運行以來無污染治理設施,長期嚴重超標排放,廢氣長期未檢測,環保等部門監管不力或未正確履職,汕尾市政府、汕尾市住建局審核把關不嚴,上報省住建廳關於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運營整改情況的報告與實際整改情況不符,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汕尾市政府駐廣州辦事處副主任陳俊雷(時任汕尾陸豐市副市長)行政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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