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1979年調華東政法學院任教,歷任經濟法系環境法教研室主任、環境法研究室主任。是經濟法系工會主席,上海市環境科學學會理事,華東政法學院經濟法研究中心顧問,上海市第四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上海高校環境工程聯合開發公司法律顧問。1993年經上海市高校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法學教授。他熱愛法學專業,從事法學教學,科研工作38年,其中專事環境法教學、科研16年。編寫了一整套全國較早的環境法教學大綱、教材、參考書,均已公開出版。已有200多萬字的專著、教材、論文、科研報告等成果。其中獲著作獎、集體榮譽獎、論文獎共7項。如《要加強土地立法的研究》、《實行環境仲裁制度、強化環境監督管理》、《環境保護執法導論》、《經濟法學》、《試論我國環境執法程式》、《環境污染廠群矛盾與處理對策》、《論加強與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環境法制》等。參加過國家和地方的環境法規的起草、調研、諮詢工作。
主要事跡
曾受聘於華東師範大學、寧波大學等校以及上海市、三明市、永安市、福建省環保局、南通市環保局等環境法制教學與執法培訓。承接上海市、永安市環保局委託的環境管理與環境法制科研項目10多項,均已評審鑑定,獲專家好評。1999年,專家評審的《福建省永安市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管理與法制研究》項目,經上海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科技成果水平檢索證明:該成果屬國內首創。1991年獲華東政法學院先進工作者榮譽證書,1989年獲上海市教委、華東政法學院頒發的從事人民教育工作三十年榮譽證書,1987年獲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頒發的50年代人民律師工作者榮譽證書。多次與日本、美國等環境法教授、律師座談交流。1994年出席了在貴陽召開的第四屆中日環境法學交流會並提供論文。1995年提供論文出席了在上海交通大學召開的中、日環境科學和技術交流會,並受聘為學術委員和環境保護軟科學與專題組主持人。1998年與日本《中國環境問題採訪團》進行了四天的訪談與案例實地調查,主要到南匯環保局與一個農村鄉實地調查採訪。現正深入繼續關於環境法制與可持續發展研究,以及環境污染糾紛案件的諮詢與代理。他愛好調查研究、善於埋頭苦幹。格言:時間就是生命,生命在於運動。以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無限的為人民服務中去;為環境保護和環境法制建設做一名終生的、腳踏實地的地球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