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2月,位於西安市雁塔五路80號。法院機關現有中央政法編制373人,實有人員376人。其中,領導班子成員9人,副廳級領導幹部7人。法官219名,占總人數的58.24%;書記員40名,司法警察21名,其他工作人員96名。黨員327人,占86.97%。全院本科學歷的人員260名,占69.15%;碩士68名,占18.1%;博士2名。

基本信息

主要職能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司法職能主要有兩項:一是依法審判由省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法律規定的其它案件;依法審判由省法院審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審案件和抗訴案件;依法審理國家賠償和行政賠償案件;審理本院終審和中級法院複查的申訴、申請再審案件;執行依法由省法院辦理的執行案件。二是監督、指導下級法院的審判工作;統一管理和協調全省法院的執行工作;指導全省法院司法技術工作。監督、指導的形式主要是辦理抗訴、抗訴、申訴到省法院的案件,研究、制定指導全省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的規範性司法檔案,指導全省法院開展審判改革工作,安排部署全省法院年度主要工作任務和重大、專項活動等。同時,還對全省法院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物質裝備和基礎設施建設等負有監督、指導和管理職責。

領導信息

副院長:王麟

機構設定

陝西省高院在編機構有辦公室、政治部(下設組織人事處、法官法警管理處、宣傳教育處、老乾處)、立案庭(書記員管理室)、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賠償辦、審監庭、執行局(下設綜合處、執行一庭、執行二庭)、研究室、司法技術室、法警隊、司行處、監察室,總計24個 。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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