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陝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陝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是為了發揮教學名師的示範榜樣作用,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促進教育質量內涵發展而設立的獎項。獎項由陝西省教育廳組織開展評選表彰工作。 陝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於2005年開始第一屆評選。2018年5月,陝西省教育廳發布《陝西省教育廳關於開展第十一屆陝西普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開始進行陝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的評選。 截至2018年8月,陝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共評選了十一屆,其中第五屆至第十屆共有451人被授予陝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獎項歷史

2005-2008年,陝西省教育廳共評選了三屆陝西省級教學名師獎。

2009年3月,陝西省教育廳發布《陝西省教育廳關於開展第五屆陝西普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0年8月,陝西省教育廳發布《陝西省教育廳關於開展第六屆陝西普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1年4月,陝西省教育廳發布《陝西省教育廳關於組織開展第七屆陝西普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4年4月,陝西省教育廳發布《陝西省教育廳關於組織開展第八屆普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5年1月,陝西省教育廳發布《陝西省教育廳關於開展第九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6年3月,陝西省教育廳發布《陝西省教育廳關於開展第十屆陝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8年5月,陝西省教育廳發布《陝西省教育廳關於開展第十一屆陝西普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獎項設定

•評選範圍

陝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範圍為承擔本科、高職教學任務的專任教師。已退休參評教師須為學校返聘教師,並由學校出具返聘證明。已獲得“省級教學名師獎”的教師不再參評。

•歷屆名額

第五屆、第六屆:表彰名額共50名,由省教育廳授予“省級教學名師”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

第七屆:表彰名額為50名。

第八屆:表彰名額為70名。

第九屆、表彰名額為90名。

第十屆:表彰名額為90名左右。

第十一屆:表彰名額為90名左右,現任校級領導推薦數控制在各校推薦總數的30%以內。

組織流程

評選組織

根據歷年評選工作通知的檔案,由陝西省教育廳組織開展陝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

申報條件

(一)本科高校候選人原則上須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高等教育教學經歷;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職稱;2015—2017年,承擔校內本科實際課堂教學不少於64學時/年(臨床醫學類實際授課學時計算可包括臨床帶教學時數),或承擔校內教學任務不少於96學時/年(含實踐教學,臨床醫學類實際授課學時計算可包括臨床帶教學時數)。

(二)高職院校候選人原則上須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高職教學經歷;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職稱(也可推薦學校特聘的“能工巧匠”);參評前三年,承擔本校教學任務不少於240學時/年(含實踐教學)。

(三)其他條件依照《陝西普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指標體系(本科)》《陝西普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指標體系(高職)》執行。

(四)“省級教學名師獎”評選優先考慮長期承擔教學任務並做出突出貢獻的一線教師,重點向為低年級學生講授基礎課、公共課的教師傾斜,向長期從事創新創業教育、實驗實習實訓教學的教師傾斜,同等條件下省級課堂教學創新大賽獲獎教師優先。

評選考核

(一)由教師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擇優遴選後上報省教育廳。各高校推薦的候選人須經學校(院)教學委員會或校(院)長辦公會審議通過,並公示無異議。

(二)省教育廳組織專家進行集體評議,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表彰人選。

第十一屆陝西普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指標體系(本科)
評選項目分值評選內容
1.師德風範 15 忠誠於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自覺做學生錘鍊品格、學習知識、創新思維、奉獻祖國的引路人,堅持教書和育人相統一、言傳和身教相統一、潛心問道和關注社會相統一、學術自由和學術規範相統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立教,為人師表、師德高尚,在教育領域和全社會享有較高聲望,師生民眾公認。
2. 教 學 能 力 與 水 平 教學思想與內容 10 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教育理念先進,具有國際視野。教學內容符合大學生認知特點,理論聯繫實際,能及時把學科最新發展和國內外教改成果轉化為教學資源。
教學藝術與方法 10 教學藝術精湛,注重學思結合、知行統一、因材施教,積極開展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激發和鼓勵學生的創造思維。有效套用現代信息技術。
教學改革與成就 15 重視教育教學研究,主持過省級重大教改項目,在教育思想、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創造性成果,並廣泛套用於教育教學實踐,發表過多篇高質量的教改教研論文或出版過有一定影響的教改教研專著。
創新創業教育 5 積極開展創新創業教育教學,注重學生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培養;指導大學生開展實驗實習實訓、參加創新創業競賽和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項目。
教學效果 10 教學能力突出,教學風格鮮明,教學質量優異,主講課程在全國同領域內有較大影響,大學生評價優秀,得到同行公認,具有示範引領作用。
教材建設 10 自編、主編的本科教材,質量高、有特色、版本新,獲省部級以上獎勵。
3.教學梯隊建設與貢獻 15 領銜高水平教學科研團隊,自覺指導和幫助團隊教師提高業務水平和教學能力,對確立本校該領域教學的歷史地位作出重要貢獻。
4.科學研究與學術水平 10 主持或承擔重要科研項目,發表出版高質量的論文或專著,在國內外同領域具有較高學術地位和知名度。
第十一屆陝西普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指標體系(高職)
評選項目分值遴選內容
1.師德風範 15 忠誠於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自覺做學生錘鍊品格、學習知識、創新思維、奉獻祖國的引路人,堅持教書和育人相統一、言傳和身教相統一、潛心問道和關注社會相統一、學術自由和學術規範相統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立教,為人師表、師德高尚,在教育領域和全社會享有較高聲望,師生民眾公認。
2.企業經歷與 行業影響力 10 累計具有企業(單位)相關技術(或管理)崗位3年以上工作經歷,擁有至少一項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以上有效職業資格;近3年一直在企業(或行業協會、單位、機構等)中兼任相關技術(或管理)職務,在行業企業的技術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且取得了行業企業公認的實質性工作成果或業績。
3. 教 學 能 力 與 水 平 教學 效果 15 教學效果好,學生評價高。注重分析學生群體及個體特點,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個性化發展;以身作則,潛移默化培養學生的職業道德和職業精神;關心學生成長,引導學生著眼未來,學以致用;課堂教學靈活多樣,能自由駕馭課堂教學,學生學習積極性高;有效利用信息技術和現代教育技術,改變學習形態,教學效率高。
教學 研究 10 教學研究能力強,有獨到見解。借鑑先進職業教育理念和經驗,結合實際,研究高等職業教育教學特點與規律;發揮行業影響力優勢,跟蹤產業發展趨勢和行業動態,研究校企合作人才培養有成效;重視研究成果共享與交流。
創新創業教育 5 積極開展創新創業教育教學,注重學生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培養;指導大學生開展實驗實習實訓、參加創新創業競賽和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項目。
資源 建設 10 資源整合能力強,效果好。有效整合社會資源,推進校企合作育人落到實處,資源利用率高;開發各種高職數位化專業教學資源,並為行業企業和其他高職院校所共享,建設水平高,社會廣泛認可。
教學 實施 10 教學實施規範有效,能按照有關教學檔案要求規範實施教學;勇於探索,敢於創新,實現了工學結合課程教學有效組織和管理;利用信息技術改革學生學業評價方式,成效顯著。
4.社會服務能力 15 面向行業企業實際需求,開展相關生產、技術和培訓服務,效果良好,服務收益高;獨立或與行業企業合作開展技術套用性研究及套用推廣。
5.教學團隊建設 10 榜樣作用明顯,教學團隊建設水平高。利用自身影響力,吸引行業企業一線技術骨幹參與人才培養,兼職教師隊伍水平高;指導專業教師參與教學實踐和企業實踐,提高青年教師執教能力;有良好的“傳、幫、帶”團隊建設文化。

獎勵情況

2007年7月,根據《陝西省教育廳關於表彰第三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的通知》,授予53名教師第三屆陝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2009年7月,根據《陝西省教育廳關於表彰第五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的通知》,授予52名教師第五屆陝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2010年9月,根據《陝西省教育廳關於表彰第六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的通知》,授予53名教師第六屆陝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2011年6月,根據《陝西省教育廳關於表彰第七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的通知》,授予53名教師第七屆陝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2014年7月,根據《陝西省教育廳關於表彰第八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的通知》,授予90名教師第八屆陝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2015年6月,根據《陝西省教育廳關於表彰第九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的通知》,授予103名教師第九屆陝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2016年6月,根據《陝西省教育廳關於表彰第十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的通知》,授予100名教師第十屆陝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2018年9月,根據《陝西省教育廳關於表彰第十一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的通知》,授予107名教師第十屆陝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文化傳統

獎項宗旨

第五屆:《關於組織開展第五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25號)精神。

第六屆:《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意見》(教高〔2007〕1號)精神。

第七屆:為貫徹落實全省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牢固確立人才培養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進一步增強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著力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第八屆:根據《中共陝西省委、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實施意見》(陝發〔2010〕10號)為深入貫徹我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工作會議精神,牢固確立人才培養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進一步增強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著力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第九屆:為貫徹陝西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工作會議精神,牢固確立人才培養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進一步增強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著力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第十屆:為貫徹落實全國、全省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推進“十三五”高校教師隊伍建設,發揮教學名師示範引領作用。

第十一屆:為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18〕4號),發揮教學名師示範引領作用。

評選原則

各高校評選推薦工作要堅持標準,寧缺勿濫。

社會評價

教師是立教之本、興教之源。開展高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是“陝西高校教學名師引領計畫”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舉措。 (陝西省教育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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