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陝西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23號),設立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省政府組成部門。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2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不含兼職);總工程師1名(副廳級)。

基本信息

一、職責調整

(一)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
1.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更好地發揮市縣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在投資管理方面的作用。
及時修訂調減我省投資核准目錄,大幅度提高省級核准項目的規模(限額)標準,縮小投資審核範圍,下放投資審核許可權。
國家、省級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除少數需報國家、省政府審批、核准或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外,區分不同情況由市縣政府、行業管理部門審批、核准,或由企業自主決策。
2.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專項產業政策,除按規定需報國家和省政府審批的外,由市縣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在國家、省級規劃和政策的指導下分別制定。
3.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集中精力抓好巨觀調控。
重點是擬訂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年度計畫;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維護經濟安全;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加強投資巨觀管理,調控全社會投資總規模;完善價格管理,做好價格總水平調控;加強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增強擴大開放條件下經濟協調發展的能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縮小地區發展差距;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三)劃入的職責。
將原省工業交通辦公室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有關石化、電力等能源行業管理職責劃入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劃出的職責。
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劃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具體包括: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全省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實施;按省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貫徹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領導和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編制我省重大技術裝備規劃,協調相關政策;工業日常運行監測;工業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稀土行業發展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省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全省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省政府委託向省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全省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全省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三)負責匯總分析全省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綜合分析全省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負責全省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促進國際收支平衡。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省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五)承擔規劃全省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中央和省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國務院和省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全省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負責能源行業管理,擬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
(七)承擔組織編制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及關中率先發展、陝北跨越發展、陝南突破發展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承擔西部大開發工作。綜合協調全省開發區的規劃和發展工作。
(八)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擬訂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省級糧食、棉花和食糖等儲備。
(九)負責全省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省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省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擬訂全省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和政策。
(十二)起草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法規規章草案。指導和協調全省招投標工作。
(十三)組織編制全省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承擔省國防動員委員會有關具體工作和省重大項目建設領導小組、陝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設領導小組、省鐵路建設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五)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2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二)發展規劃處。
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提出全省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統籌協調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綜合協調全省開發區的規劃和發展工作;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擬訂全省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處。
監測分析全省巨觀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研究總量平衡,提出巨觀調控的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開展巨觀調控政策評估;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總量目標和相關政策建議;提出全省重要物資儲備政策建議,擬訂並協調全省重要物資儲備計畫;組織研究和提出全省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戰略及政策建議。
(四)經濟運行調節辦公室。
監測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煤、電、油、氣及其他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組織應對有關重大突發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省級物資儲備的建議。
(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處。
研究全省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全省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委內處室及有關方面擬訂的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六)固定資產投資辦公室。
監測分析全省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省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起草我省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的建議;安排中央、省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國務院和省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重大建設項目;指導全省工程諮詢業發展;承擔省重大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與省利用國外貸款項目辦公室合署辦公)。
綜合分析國際資本動態及全省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狀況;提出全省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協調有關重大政策;承擔全省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擬訂全省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並提出重大備選項目;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修改建議;按國務院和省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外商投資重大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
(八)區域經濟協調處。
組織擬訂全省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重大政策;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制定土地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指導地區經濟協作;編製革命老區和貧困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計畫;協調落實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承擔陝南突破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西部開發處。
組織實施國家推進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推進西部大開發的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建設、重大項目布局等建議並協調實施。
(十)農村經濟處。
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提出全省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全省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
(十一)基礎產業處。
統籌全省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承擔省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省能源局。
1.能源綜合處。
負責能源綜合業務;承擔能源行業統計、預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戰略的建議;研究提出全省能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區域發展規劃、年度指導性計畫和產業政策;參與能源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組織擬訂能源行業標準,承擔能源國際合作工作;協調境外能源開發利用;擬訂能源對外開放戰略、規劃及政策;承擔陝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煤炭電力處(省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辦公室)。
組織擬訂並實施全省煤炭工業發展戰略、規劃,擬訂煤炭資源開發礦區總體規劃;擬訂煤炭加工轉化為清潔能源產品、火電、核電和電網有關的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煤層氣利用工作;承擔全省電力行業管理、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工作。
3.石油天然氣處。
承擔全省石油、天然氣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全省油氣開發、煉油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承擔全省石油儲備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商業石油儲備。
4.能源節約和新能源處。
指導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承擔科技進步和能源裝備相關工作;組織擬訂能源行業標準;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農村能源發展;組織擬訂新能源、水能、生物質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三)產業協調處。
綜合分析全省工業和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統籌工業、服務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省蘇陝扶貧協作與經濟合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高技術產業處
綜合分析全省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相關高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統籌全省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推動全省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
(十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
綜合分析全省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全省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全省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承擔省節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社會發展處。
綜合提出全省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全省社會事業建設;協調全省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綜合分析提出全省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十七)經濟貿易處。
監測分析全省市場狀況,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相關工作;組織擬訂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變化提出計畫調整建議;會同有關方面管理糧食、棉花、食糖等儲備;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十八)政策法規處。
起草重要檔案;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和國際經濟的重大問題;承擔新聞發布和信息引導等工作;組織起草有關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十九)財政金融處。
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研究全省財政政策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分析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按分工核准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牽頭推進全省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
(二十)人事處。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全省經濟系列職稱改革工作。
(二十一)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省裝備動員辦公室)。
組織擬訂全省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承擔省裝備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二)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
組織開展對全省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對違規問題,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1.稽察一處:負責農、林、水利、社會事業、交通、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稽察工作。
2.稽察二處: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高新技術、公檢法司、倉儲物流、能源、工業等方面的稽察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委管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處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按有關規定設定。

四、人員編制

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2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不含兼職);總工程師1名(副廳級)。經濟運行調節辦公室主任1名、固定資產投資辦公室主任1名、能源局專職副局長1名、省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副主任1名、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主任1名(均為副廳級)。處級領導職數79名(含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副主任1名、稽察特派員5名、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副主任2名、省裝備動員辦公室副主任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五、其他事項

(一)管理省糧食局。
(二)設省物價局,主管全省價格工作。
(三)保留省統建管理辦公室、省利用國外貸款項目辦公室。
(四)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商務廳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需要進行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的戰略性、敏感性行業和領域目錄,報省政府批准。省商務廳負責統一受理並答覆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申請。其中,屬於安全審查範圍內的併購行為,由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部門聯席會議進行安全審查;涉及新增固定資產投資的,按國家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規定辦理;重大安全事項,召開部門聯席會議研究。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併購安全審查的主要責任,省商務廳承擔依據目錄提請併購安全審查以及執行併購安全審查決定的主要責任。
(五)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省商務廳負責在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煤炭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省商務廳在進出口總量計畫內進行分配並協調相關政策。
(六)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省糧食局的有關職責關係。(1)省糧食局擬訂的全省糧食流通發展戰略、重大規劃、產業政策和提出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建議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定或審核後上報。(2)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擬訂糧食進出口計畫。(3)省糧食局提出的糧食儲備的收儲、動用建議,經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核後上報。
(七)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省鹽務局的有關職責關係。(1)省鹽務局擬訂的全省鹽業發展戰略、重大規劃、產業政策和提出的鹽業流通體制改革建議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定或審核後上報。(2)省鹽務局提出的全省食鹽年度生產、分配、調撥、銷售等指令性計畫和食鹽儲備計畫建議,經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核後上報或下達。
(八)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等部門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發揮全省發展規劃、計畫、產業政策在巨觀調控中的導向作用,綜合運用財稅、貨幣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巨觀調控體系,提高巨觀調控水平。

六、附則

本規定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有關規定程式辦理。

領導班子

主任:方瑋峰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處。
副主任:蔡少林(正廳級)
負責全委日常工作,分管辦公室、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產業協調處、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處、機關黨委,協助分管人事處。聯繫省統建管理辦公室、省利用國外貸款項目辦公室(重大項目招商引資辦公室)、省利用亞洲開發銀行貸款項目辦公室、省利用外資開發公司。
副主任:王成文(正廳級)
負責糧食和陝南突破發展工作,主持省糧食局全面工作,分管委區域經濟協調處、農村經濟處,聯繫省農村經濟管理網路服務中心(省農村產業技術推廣培訓中心)。
副主任:張文波(兼,正廳級)
負責物價工作,主持省物價局全面工作。
副主任:李忙全(正廳級)
分管經濟運行調節辦公室(運行監測與應急處、運行調節處)、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省裝備動員辦公室),省以工代賑辦公室。
副主任:劉強
分管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處、協調處)、社會發展處,聯繫省省工程諮詢中心。
副主任:徐強
分管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處、西部開發處、基礎產業處,聯繫省地方鐵路公司。
紀檢組長:唐從軍
分管監察室、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稽察一處、稽察二處)、經濟貿易處,協助分管人事處,聯繫委幹部培訓中心。
副主任:張光進
分管固定資產投資辦公室(固定資產投資處(組)、重點項目建設管理處(組))、財政金融處、政策研究室(委經濟研究所),聯繫省投資項目評審中心、省產業投資公司。
總工程師:樊維斌
分管發展規劃處、國民經濟綜合處,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分管省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省信息中心。
副主任:李春臨
分管高技術產業處、政策法規處。
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副主任:張百鳴
參與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領導工作,負責委駐京經濟聯絡工作,協助聯繫農村經濟工作。
副巡視員:李稱陽
協助聯繫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工作,協助聯繫西部開發工作。
副巡視員:梁興
協助聯繫高新技術產業工作,協助聯繫區域協調發展工作。
副巡視員:尚戰朝
協助聯繫產業協調和安全生產工作。
副巡視員:劉亞漢
負責西藏阿里地區援助工作。
副巡視員:田建武
協助聯繫機關事務工作,協助聯繫社會事業發展工作。
副巡視員:高伏榮
協助聯繫經貿和物流產業工作。
副巡視員:王立安
協助聯繫機關黨建、農村經濟工作。

直屬機構

1、陝西省統建管理辦公室
負責人:田唯
辦公地點:朱宏路3號
2、陝西省利用國外貸款項目辦公室
負責人:王拴倉
辦公地點:新城大院8號樓
3、陝西省物價局
負責人:張文波
辦公地點:西安市二環南路西段98號鐵通商務大廈516室
4、陝西省信息中心
負責人:李振平
辦公地點:新城大院內
5、陝西省工程諮詢中心
負責人:蘇歧
辦公地點:朱宏路3號
6、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幹部培訓中心
負責人:張煥軍
辦公地點:西安市蓮湖路西北二路1號
7、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研究所(與研究室合署辦公)
負責人:薛健
辦公地點:新城大院內
8、陝西省利用亞洲開發銀行貸款項目辦公室
負責人:王拴倉
辦公地點:新城大院8號樓
9、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軍工動員物資站
負責人:左養茹
辦公地點:朱宏路3號
10、陝西省農村產業技術推廣培訓中心、陝西省農村經濟管理網路服務中心
負責人:權林
辦公地點:西安市青年路69號609室
11、陝西省項目投資評審中心
負責人:程俊武
辦公地點:新城大院8號樓
12、陝西省節能監察中心
負責人:周金科
辦公地點:西安市蓮湖路許士廟街4號
13、陝西省能源研究所
負責人:敬玉濤
辦公地點:新城大院8號樓
下屬單位
省發改委巨觀研究院
山西旅遊職業學院
省發改委行政學院
省投資諮詢和發展規劃院
山西省經濟信息中心

發展規劃

《山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2006-2010)規劃綱要》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編制,主要闡明我省發展戰略,明確政府工作重點,引導市場主體行為,是未來五年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是全省人民共同的行動綱領,是政府履行職責的重要依據。
第一章發展回顧和形勢判斷
一、“十五”主要成就
“十五”時期,全省上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發展為主題,以結構調整為主線,以改革開放為動力,圓滿完成了“十五”計畫確定的主要目標,八大戰略工程、六大支撐體系建設取得積極成效,成為改革開放以來發展最快、效益最好、人民民眾得到實惠最多的時期之一。
經濟總量快速增長。預計2005年全省地區生產總值完成4100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五年年均遞增13%,高於預期目標,也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綜合經濟實力不斷增強。財政總收入由194.6億元增加到747億元,五年翻了近兩番。
經濟結構調整取得積極成效。全省上下堅持不懈地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實施建設新型能源和工業基地的重大戰略,取得了積極進展。大力實施“1311”、“5533”等調產規劃,傳統產業新型化和新興產業規模化不斷加快。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有所增強,特色農業產值比重、農產品加工轉化率等明顯提高。工業內部結構明顯最佳化,傳統優勢行業的技術水平和產業集中度明顯提高。現代服務業快速發展,旅遊業正在成為重要的經濟成長點。同時,區域經濟結構、所有制結構、產業組織結構等也發生了可喜變化。
基礎設施建設成效顯著。2005年底,全省電力裝機容量達到2320萬千瓦。高速公路通車裡程達到1686公里,人字型高速公路主骨架基本形成,實現了省會到地級市“三小時高速通達”,縣際路網改造和鄉村通油路工程取得了突破性進展。長治、運城、大同機場通航。萬家寨引黃工程引水到太原。“十五”時期,是我省基礎設施投資最多、成就最大的時期。
改革開放取得積極進展。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行政機構和行政審批制度、投資體制、糧食流通體制、農村稅費改革等取得積極進展,經濟社會發展的活力進一步增強。與中部及周邊其他省份的交流與合作迅速發展,與東部和西部的區域合作不斷深化。對外貿易規模迅速擴大,利用外資水平穩步提高,富士康、松下、日立等世界500強企業落戶我省,與德國北威州的戰略合作取得突破性進展。
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進一步提高。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保持較快增長,在全國排位明顯前移。城市供水率、集中供熱率、供氣率明顯提高,人居條件不斷改善。生態環境保護取得積極進展,部分地區和重點城市環境質量有所好轉。科教興省和人才強省戰略繼續推進,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較快發展,就業與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健全,安全生產狀況穩定好轉,公共安全保障和突發事件處置能力有所增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設取得新進展。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十五”時期的重大成就,是全省人民艱苦奮鬥、抓住機遇、開拓進取的結果。同時,國內外能源原材料的旺盛需求對我省經濟成長及財政增收的拉動作用也十分明顯。應該清醒地看到,在全國經濟發展格局中,山西仍然是欠發達的省份,經濟發展仍存在著許多矛盾和問題。
產業結構單一特徵依然明顯。三次產業中,一產冷、二產熱、三產慢的問題依然存在。農業地位不穩,產業化、市場化、特色化程度有待進一步提高。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發展嚴重不足,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率較低。煤炭、焦炭、電力、冶金四大行業增加值比重達到80%以上,多元支柱產業尚未形成。大企業、大集團、經濟園區和產業集群發展不足。
經濟成長方式比較粗放。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矛盾尖銳,單位GDP能耗超出全國平均水平1.6倍。單位GDP水耗超出全國平均水平一倍以上,年採煤漏水超過10億噸,水資源短缺問題十分突出。5個城市被列入全國大氣污染最嚴重的30個城市之中,前三名均為我省城市。不少地區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沒有得到有效遏制。
改革開放嚴重滯後。全省國有企業、尤其是省級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滯後,基本還是國有獨資或國有“一股獨大”,國企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和分離辦社會職能步履維艱,困難國企破產重組推進緩慢。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不充分,不及全省經濟總量的一半。對外開放嚴重不足,外貿進出口占全國總量的0.4%,直接利用外資規模占全國總量的0.3%,在周邊和中部省份均居末位。
經濟社會、城市農村發展不夠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相對滯後,特別是農村教育、衛生、文化等都還處於比較落後的狀態。城鄉收入差距擴大,全省尚有122萬人口未解決溫飽。中心城市輻射帶動能力薄弱,資源型城市轉型任務艱巨。
三、“十一五”面臨的新環境和新形勢
“十一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承前啟後的重要階段,也是我省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關鍵時期,機遇和挑戰並存。
“十一五”時期,我省面臨許多難得的發展機遇。一是國際國內產業特別是裝備製造業、原材料工業和服務業向中西部地區的大轉移,將為我省以對外開放為突破口,推進經濟結構調整開闢廣闊的空間。二是國家實施以煤炭為基礎、以電力為中心的能源安全戰略,將為我省加快新型能源和工業基地建設創造有利的條件。三是國家推動中部崛起、加快老工業基地改造和2008年北京奧運會,將為我省抓住機遇、加快發展提供難得的契機。四是全國消費結構升級、城鎮化進程對我省新興產業產生巨大的需求拉動。五是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完善,建設和諧社會,將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十一五”時期,也必須面對嚴峻的挑戰。一是我省單一、偏重的產業結構對經濟的周期性波動適應性較差,隨著國內外能源原材料供求關係的變化,巨觀經濟存在大起大落的風險。二是資源約束進一步加劇,環境承載能力嚴重不足。三是社會不穩定因素進一步增多,社會保障不完善、公共服務不健全等問題難以在短期內解決,就業形勢嚴峻,城鄉之間、行業之間和不同群體之間收入差距有可能拉大。四是改革進入攻堅時期,需要付出的經濟和社會成本越來越高;隨著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來自東部地區和周邊省份的競爭壓力越來越大。
面對新的發展環境和發展形勢,我們一定要客觀冷靜、居安思危,未雨綢繆、趨利避害;一定要勵精圖治、銳意進取,抓住機遇、乘勢而上,牢牢把握住加快山西經濟社會發展的主動權。
第二章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十一五”時期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目標,抓住國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戰略機遇,繼續深入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堅持加快科學發展、建設和諧山西、致力求真務實的總體要求,加快新型工業化、特色城鎮化進程,在培育優勢產業、轉變增長方式、統籌城鄉發展、創新體制機制、擴大對外開放、實施科教興晉和人才強省戰略上實現新突破,提高綜合經濟實力、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提高和諧社會建設水平、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努力建設國家新型能源和工業基地,構建充滿活力、富裕文明、和諧穩定、山川秀美的新山西。
二、主要目標
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充分反映科學發展觀要求、切實體現正確政績觀導向的經濟社會發展指標體系,包括經濟成長、社會發展、科技進步、資源環境、人民生活五個方面,共44項指標,用於指導、評價全省及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同時用於檢查、考核各級、各部門工作。
“十一五”時期,山西省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包括:
1、經濟成長類指標(11項)
全省地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長10%左右,力爭更快一些。到2010年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到全國中等水平以上,年均增長9.6%,盡力縮小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年均增長20%。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年均增長13%。外貿進出口總額年均增長12%。外來直接投資增長率(境外、省外)達到20%,其中來自境外直接投資增長率達到25%。工業增加值年均增長14%。第三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40%以上。地區財政總收入和一般預算收入年均增長15%。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年上漲幅度控制2-3%以內。糧食總產量穩定在90億公斤以上。
2、社會發展類指標(16項)
人口自然增長率每年控制在6‰以內。城鎮化率達到47%。城鎮登記失業率每年控制在4%以內。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85%,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28%。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機構達標率達到80%。城鎮基本社會保障覆蓋率達到或超過80%。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達到90%。公路密度達到50公里/百平方公里。每百人電話(固定+移動)擁有數達到78部。每千人計算機擁有量達到80台。每千人擁有醫生數達到3.5人、病床數達到3.1張。每萬人公共館藏圖書量達到4.5萬冊。人均公共體育場館面積達到1平方米。煤炭生產百萬噸死亡率年均下降2.5%,期末下降到0.8人/百萬噸以下。億元地區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年均下降8.3%,期末下降35%。財政對科技、教育、農業投入的增長幅度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
3、科技進步類指標(4項)
研究與開發經費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提高到1.2%。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8%。每10萬人專利申請數達到8.5項。新型工業化水平達到50%。
4、資源環境類指標(9項)
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6000萬畝左右。森林覆蓋率達到18%。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年均增加一個百分點,期末達到35%。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超過60%。城市污水處理率超過70%。萬元地區生產總值污染物排放量下降40%,年均下降10%。城市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80%以上。礦區煤炭資源回採率提高到60%以上。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綜合能耗年均下降5.6%,期末共降25%。萬元地區生產總值平均耗水量年均下降8.3%,期末共降35%。
5、人民生活類指標(4項)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12%,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6-8%。占人口20%的低收入者收入增長率,城鎮年均13%以上,農村年均8%以上。城鎮居民人均住宅建築面積達到30平方米,農村居民人均住宅建築面積達到26平方米。人口期望壽命達到72.5歲。
第三章高度重視“三農”問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進一步改進政府對“三農”的引導、服務和扶持方式,加快制定和實施社會主義新農村規劃,力爭到2010年全省農村全面小康實現程度達到50%,全省20%的農村達到新農村標準。
一、大力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生產效益
最佳化區域布局,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指導的方針,穩步推進和發展特色農業、生態農業、設施農業、節水農業,在保證主要農產品供需基本平衡的基礎上,大力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市場競爭力。
1、加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
大力開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加快中低產田改造,重點實施2000萬畝耕地綜合生產能力建設工程,增強抵禦自然災害能力。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穩定糧食及大宗農產品生產,繼續抓好以玉米、小麥為主的商品糧基地建設,推進優勢農產品生產。
2、繼續做大特色農業和特色農畜產品加工業
提高特色農業產值比重。依託三大農業經濟區域、十大優勢農產品生產基地,優先發展草食畜、乾鮮果、蔬菜、小雜糧等四大特色產業及玉米、強筋小麥等優勢產業,重點培育制種、中草藥、水產和特種養殖等四大特色潛力產業。在全省形成乳品加工,皮毛加工,乾鮮果和蔬菜加工,玉米、薯類和小雜糧加工,飼料、制醋和油脂加工,中藥材加工等為重點的農畜產品加工業發展格局。進一步加快雁門關生態畜牧經濟區建設,重點扶持草場改良、良種培育引進和動物檢疫防疫體系建設。
積極扶持龍頭企業。按照“突出特色、扶優扶強”的方針,選擇具備一定規模和競爭力的企業,集中力量進行重點扶持。重點抓好100個農畜產品加工龍頭企業、20個規模化農畜產品基地、10個以農畜產品加工為主體的示範縣、50個糧食和其他農產品批發市場及中介組織的建設。大力推廣種養業生產、加工、儲運、包裝等標準化技術。到2010年,農畜產品加工轉化率達到40%以上。鼓勵各種所有制企業投資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引導鄉鎮企業加快結構調整和體制創新。
3、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
繼續推進“無公害食品行動計畫”。建立健全農業標準體系、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體系和農產品認證體系。建設農產品產地批發市場和質量檢測設施。完善農業重大有害生物預警控制體系,搞好四級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提高重大病蟲害應急控制能力。加強農業資源環境檢測預警體系建設。
二、建立農民增收長效機制,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
進一步完善現有政策,千方百計開闢增收渠道,實現農民收入的穩定增長。
1、充分挖掘農業內部增收潛力
促進無公害農產品和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規模化生產。抓住培育農業龍頭企業、發展農產品加工和建立完善農產品銷售服務網路三個關鍵環節,拓展農民增收空間。大力發展定單農業,規範企業、基地、農戶的合作關係,切實保障農民利益。積極發展農村第三產業和個體私營經濟。鼓勵農民發展多種經營。大力發展農民經紀人隊伍。發展新型農村經濟組織形式,積極培育農村專業經濟協會。
2、加大富餘勞動力轉移力度
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促進農村勞動力的合理流動,穩定增加農民非農收入。農村勞動力每年新增轉移30萬人,到2010年從事第一產業人數下降至40%以下。堅持發展小城鎮與勞務輸出相結合、省內流動和省外輸出相結合。加強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組織實施“雙五百萬”培訓工程,探索多種培訓補貼機制。改善進城務工人員工作和生活環境,加強進城務工農民社會保障工作,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積極推進農村社會化就業服務體系建設。
3、加大扶貧開發力度
繼續堅持開發式扶貧,力爭到2010年基本解決全省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舉全省之力,支持晉西北、太行山革命老區和連片貧困地區加快發展。
繼續實施四大扶貧工程。以忻州、呂梁為重點,繼續實施整村推進、勞動力培訓轉移、產業扶貧和扶貧移民四大工程。每年選擇一些重點貧困區域和一批重點貧困村集中扶持,實行整村推進。培植貧困地區主導產業,促進貧困地區調整產業結構。鼓勵龍頭企業和貧困戶建立多種形式的利益聯結機制,帶動貧困農民增加收入。每年對5萬個特困農民開展扶貧移民。扶持貧困地區新上一批大的產業化項目。繼續組織實施以工代賑,在改善生產生活條件的同時,增加貧困人口勞務收入。
積極籌措扶貧資金。提高扶貧資金和各類扶貧資源的使用效率。增加扶貧資金用於農民職業技能培訓的支出比例。加大稅費改革後省財政對貧困地區轉移支付的力度。鞏固溫飽成果,防止和減少因病因災返貧。引導和發動社會力量參與扶貧,廣泛開展社會捐助。積極爭取國家對我省革命老區和貧困地區的政策支持。
三、發展農村公益事業,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
不斷改善農村基礎設施,發展農村社會事業,加快農村綜合改革,為農民生產生活和農村全局發展創造條件。
1、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深入推進農村公路建設。繼續完善農村路網結構,改善農村通行條件,全省有條件的建制村要全部通水泥(油)路、通班車,滿足農村居民的出行需求。加大對東西兩山和經濟落後地區施工難、里程長、造價高路段的攻堅力度。
發展集中連片供水工程,建設農村小型水利。新建和改造農村供水工程,到2010年,村鎮自來水普及率達到60%以上,基本解決全省尚余約1000萬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提高小水資源開發利用率,擴大集雨灌溉面積。
抓好村莊整治,改善村容村貌。搞好縣域村莊布局和村莊整治建設規劃。根據各地實際,分別抓好新村建設、舊村整治、古村鎮保護、城中村改造、撤併村整理,引導村莊合併和人口聚集,改善農民居住條件。大力推進農村沼氣建設,農村沼氣用戶達到20%以上。支持農村水電電氣化縣和小水電代燃料項目建設。加強農村通信、廣播電視、市場體系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鄉村綠化和小流域治理,加大農村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力度,遏制生態環境惡化趨勢。
2、扶持農村各項社會事業發展
加大農業科技推廣和農村科學普及力度。組織實施科普惠農行動計畫和科技入戶工程,開展農民科技培訓工作。改善農村中國小設施建設,全面提高農村義務教育水平,切實落實“兩免一補”政策。大力發展農村文化事業。認真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和推廣工作,確保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覆蓋全省農村居民。加快農村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完善農村社會救助制度,全面實施農村特困戶救助和農村五保戶集中供養,逐步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進農業政策性保險試點,建立農業保險基金。加強面向農村的科技、市場、信息服務。
3、採取綜合配套措施,全面深化農村改革
穩定完善土地承包經營責任制。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對被征地農民的合理補償機制。鼓勵通過各種形式有償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建立土地徵用聽證制度和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
建立支持農村發展的長效機制。貫徹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農村的方針,逐步形成城鄉互動、協調發展的新格局。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範圍,各級財政對農業總投入的增長幅度應當高於各級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完善對糧農的直接補貼機制,擴大補貼範圍,提高補貼標準。積極探索以工補農、以煤補農的有效方式。加強對農業生產資料等涉農價費的監督管理,切實減輕農民負擔。落實農村稅費改革政策,免徵國家允許免徵的所有涉農稅。
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繼續推進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體制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繼續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擴大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加快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增強對農戶和中小企業的服務能力。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堅持糧食購銷市場化、經營主體多元化,全面放開糧食收購價格。逐步實現城鄉同電同價。加強農村法制建設,提高農村執法水平。加強農村黨組織和基層政權建設,健全村民自治機制。
四、堅持分類指導,大力發展縣域經濟
按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不斷發展和壯大縣域經濟。
1、加強對縣域經濟的分類指導
各縣(市)要發揮比較優勢,把主導產業發展、龍頭企業培育和縣鄉財源建設結合起來,提高主導產業的質量和效益。堅持分類指導、梯次推進,鼓勵和支持25個左右的經濟強縣(市)重點突破、率先發展,到2010年基本達到全面小康標準;鼓勵和支持60個左右經濟發展處於中等水平的縣(市)發揮優勢、爭先發展,到2010年基本達到寬裕型小康標準;鼓勵和支持35個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努力追趕、加快發展,到2010年基本解決溫飽問題,並向小康邁進。
2、創新對縣域經濟的支持方式
圍繞強縣、富民兩大目標,從土地、財政、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激發縣域經濟發展的活力。選擇一批綜合實力強的縣(市),進行擴大縣級管理許可權試點,推進“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縣域經濟的支持力度。鼓勵科研院所和大專院校與縣(市)建立長期穩定的經濟技術協作關係。多渠道引進外來資金、技術和人才,提高縣域經濟的外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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