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服務
1、傳達和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市政府檔案、方針、政策;
2、按照協會章程規定承辦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工商、商貿、質檢、物價、環保、衛生等部門)委託和交辦的各項任務和工作,發揮政府之橋、會員之家的作用;
3、向會員單位提供洗染信息交流,國內外及各省、市“業內信息、市場動態、經驗介紹、技術交流等;
4、向會員單位提供業務技術諮詢;
5、通過協會“刊物”向各會員單位傳達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提供政策、法規諮詢等內容;
6、按照有關規定受理會員單位或消費者投訴,對會員單位和客戶投訴的服務質量和洗染質量糾紛進行調解和協調;
7、對本行業(企業、店、公司、廠)的服務投訴和洗染技術投訴進行仲裁;
8、規範洗染行業經營行為,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承擔洗染行業洗染質量鑑定工作;
9、按照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規定的評等定級標準,根據洗染企業的經營環境、設備設施、技術人員、服務質量、衛生環保等情況對洗染企業進行評等定級;
10、對洗染企業專業技術人員技能進行技術鑑定和資格認證;
11、對洗染衣物的救治;
12、對洗染企業進行行業管理,通過新聞媒體宣揚洗染企業,提高企業的無形資產;對洗染黑店(無照經營)和不符合有關開業條件規定的企業進行曝光;
13、向國家、省、市有關部門推薦先進(放心消費示範點)洗染企業;
14、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會員單位的洗滌設備進行維修、維護和對設備進行更新改造;
15、配合有關政府職能管理部門(工商、商貿、質檢、物價、環保、衛生等等部門)對洗染市場進行整頓和規範;
16、向洗染企業供應化料、輔料和設備配件等;
17、對洗染服務質量問題進行仲裁;
18、維護洗染企業(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
19、實行洗染企業的市場準入制度,對新成立的洗染企業進行行業登記;
20、組織有關單位、企業、專家參加的經驗交流和論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