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政府研究室

一、職責調整
加強對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性、全局性、綜合性重大問題調查研究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或參與對全省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和諮詢意見。
(二)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牽頭組織省政府重要會議的檔案起草,參與省委重要會議的檔案起草工作。
(三)根據省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單獨或組織、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省政府有關重要檔案,起草省政府領導同志部分重要講話等文稿。
(四)對國內國際經濟形勢、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議。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動態,為省政府決策提供參考建議。
(五)組織社會各界研究人員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帶有全局性、戰略性、綜合性、長期性的問題進行研究。
(六)負責政府系統調研機構和社會研究機構課題的協調工作,負責省際間調研工作的交流與合作。
(七)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政府研究室(省發展研究中心)設7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處。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和接待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考核工作;承擔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室內外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綜合研究處。
承辦全省中長期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承辦收集、整理、分析、編輯和報送重要綜合信息動態,為省政府決策提供諮詢服務;負責起草重要檔案、領導講話或修改部分綜合性報告等文稿;起草、修改有關新聞稿和宣傳材料;編輯《調查研究報告》刊物。
(三)巨觀經濟研究處。
承辦全省經濟運行、財稅、金融、物價、投資、消費、對外開放等巨觀經濟調控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跟蹤分析巨觀經濟形勢,提出政策建議;研究和草擬全省區域發展戰略;起草或參與起草有關重要講話、檔案等文稿。
(四)工交貿易研究處。
承辦全省工業、交通、內外貿易、市場管理、產業政策、企業改革、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或參與起草有關重要講話、檔案等文稿;及時掌握全省工業生產動態,分析存在問題,提出對策意見;承辦省“一線兩帶”建設規劃協調指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五)農村經濟研究處。
承辦全省農村經濟發展和體制改革、農業、林業、水利、農民收入、扶貧開發、糧食安全、生態文明、縣域經濟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或參與起草有關重要講話、檔案等文稿。
(六)社會發展研究處。
承辦全省教育、科技、文化、衛生、人口計生、體育、公共安全、就業與社會保障、收入分配、城鄉建設、社會穩定、廉政建設、民族、宗教、僑務、民政、殘疾人事業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或參與起草有關重要講話、檔案等文稿。
(七)省發展研究中心辦公室。
負責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對口協調,完成交辦事項和課題研究;起草或參與起草有關重要講話、檔案等文稿;組織和協調社會各界研究人員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帶有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長期性問題進行研究;參與全省重大調研成果評選工作,組織政府系統調研成果評選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按有關規定設定。
四、人員編制
省政府研究室(省發展研究中心)機關行政編制4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處級領導職數1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l名)。
五、附則
本規定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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