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伯特·戴雪

1835年出生於英格蘭北安普敦一個殷實的資產階級家庭。戴雪家族發跡於18世紀初期,也就是英國光榮革命後憲政秩序逐漸趨於穩定的時期。1720年,威廉·戴雪(WilliamDicey)創辦《北安普敦報》(NorthamptonMercury),這份報紙隨著英國政治與報紙輿論界的不斷開放而得到發展,也因此奠定了戴雪家族的基業。1811年,托馬斯·愛德華·戴雪(ThomasEdwardDicey)娶安妮?史蒂芬(AnneMaryStephen)為妻,即阿爾伯特的父親與母親。通過這次聯姻,戴雪家族遂與英國著名的福音派——克拉珀姆教派(ClaphamSect)聯合,這一結合也是戴雪家族的政治自由主義與宗教福音派的結合。戴雪便誕生於這種典型的維多利亞知識貴族家庭。17歲之前,戴雪一直在家接受教育,戴雪的母親不僅教授他法語與德語,還教授他拉丁語與古希臘語的古典作品。良好的親職教育對戴雪日後的成長產生了積極的作用,戴雪晚年曾寫道:“在我的一生以及我所寫的那些著作中並沒有多少傑出的、了不起的東西;我完全清楚,我看待生活的方式以及那些曾經吸引過我的事物,在某種程度上都是良好的親職教育的必然結果。我的父親和母親都是善良而理智的人,父親是熱忱的輝格黨人,母親是真摯但並不狂熱的福音派。”
1854年,戴雪進入英國牛津大學貝利奧爾學院(BalliolCollege)。在貝利奧爾學習期間,約翰?穆勒的著作與影響處於鼎盛時期,戴雪也深受其影響,“在牛津,我們囫圇吞棗地啃下了穆勒,直到1860年之前,他都是我們主要的精神食糧。……我屬於穆勒締造的思想學派”。但是,對於穆勒思想中體現出的社會主義傾向,戴雪絲毫都不贊同,這點也體現在《19世紀英國的法律與公共輿論》一書中對穆勒的批判中。“穆勒至死都是個功利主義者,但功利主義本身在他手中發生了某種變形。功利原則,或最大幸福原則原本是自利的信條,但在穆勒手中卻變成了自我犧牲的概念,並且從功利主義教導的每個人都必須追求自己幸福的原則竟然推導出如下結論,即任何有英雄主義形象的好人都願意為了他人的幸福而完全犧牲自己的幸福。……他易受一切仁慈寬厚情感的影響,連同他對同情的強烈渴望和欣賞,所有這些使他僅僅通過著作就成為大部分英國人所周知的作者,甚至成為他們的秘密朋友一般。”(參見本書,第320—321頁)在大學期間,最重要的是,戴雪與一幫朋友一同創建了“經典作家協會”(OldMortalitySociety),這個協會的會員包括詹姆斯·布賴斯(JamesBryce)、T.H.格林(ThomasHillGreen)、T.E.霍蘭(ThomasErskineHolland)等人。這個協會的成員經常一起閱讀、討論經典作家的著作。例如戴雪就曾撰文論述過希羅多德、修昔底德以及柏拉圖的著作,同時他們還討論一些當時最重要的政治事件,例如當時興起的民族主義、路易?拿破崙和美國南北戰爭。在牛津期間,戴雪與布賴斯結下了終身的友誼,這對好友後來還結伴出遊歐洲大陸和美國。這份友誼並不曾因戴雪與布賴斯在“愛爾蘭自治”上的根本分歧而破裂,因而顯得尤其珍貴。不同於布賴斯著作中比較徹底的法律史味道,戴雪更多地運用分析的手法,在這點上,戴雪深受奧斯丁分析法學的影響。
1861年從牛津畢業後,戴雪進入內殿律師學院實習,希望成為一名律師並由此進入政界。但戴雪並不適合律師職業,糟糕的律師生涯也斷送了他進入政界的希望,而將他送上法學的學術研究道路,並在此後取得了累累碩果。從《論樞密院》(PrivyCouncil)開始至最後一本與賴特(Rait)合著的《思索英格蘭與蘇格蘭的合併》(ThoughtsontheUnionbetween EnglandandScotland),戴雪一生重要的著作還包括: 《論訴訟雙方訴訟技巧規則》(A TreatiseontheRulesfortheSelectionofthePartiestoanAction)、《英憲精義》《論衝突法》(A DigestLawofConflict)、《華茲華斯的政治技藝》(StatesmanshipofWordsworths)以及旨在反對“愛爾蘭自治”的一系列作品,包括《英格蘭反對自治的理由》(England’sCaseAgainstHome Rule),上文提及的《思索英格蘭與蘇格蘭的合併》《愚人的天堂》(Afool’sparadise)、《危險的一步》(ALeapintheDark)、《為什麼英格蘭堅持聯合》(WhyEnglandmaintainUnion)、《統一派的幻覺》(UnionistsDelu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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