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朗鄉

阿朗鄉林周縣所轄鄉。“阿朗”系藏語譯音,意為“動物吼叫聲”。1960年置阿朗鄉,1970年改公社,1984年復置鄉。位於縣境東南部,面積176平方公里,人口0.3萬。

基本信息

簡介

林周縣轄鄉。“阿朗”系藏語譯音,意為“動物吼叫聲”。1960年置阿朗鄉,1970年改公社,1984年復置鄉。位於縣境東南部,面積176平方公里,人口0.3萬,通公路。轄加扎拉奴、加扎拉夏、嘎列崗、卡多、沃麥、沃堆、阿布、如貢、塔那崗、吳納崗、巴扎、曲熱、布崗13個村委會。以農為主,牧業為輔,種植青稞、小麥、油菜,牧養氂牛、綿羊、山羊。產貝母、蟲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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