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州公安局

(三)組織和指導全州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及民警教育培訓、指導公安宣傳工作。 (十二)指導、組織全州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實施全州公安裝備基礎設施建設和後勤保障工作,監督管理計算機網際網路。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及黨務工作;指導各黨支部工作;指導州公安局機關工、青、婦工作。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省公安廳有關工作方針、政策、法規、規章,部署全州公安工作並指導、檢查、監督全州各級公安機關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負責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研判,建設完善社會治安預測、預警機制,為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廳科學決策提供翔實的情報信息依據。
(三)組織和指導全州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及民警教育培訓、指導公安宣傳工作。
(四)指導對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的預防和偵查工作,組織參與重大案件偵察,打擊處理跨地區重大違法犯罪活動。
(五)組織指揮全州實施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
(六)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指導全州治安管理工作。
(七)指導、管理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八)指導全州公安警衛業務工作,組織對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重要場所和設施的警衛、保衛。
(九)指導、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十)指導全州公安機關依法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州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一)指導、檢查全州公安機關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員執行刑罰,指導對被宣判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二)指導、組織全州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實施全州公安裝備基礎設施建設和後勤保障工作,監督管理計算機網際網路。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保組織工作。
(十四)指導全州森林公安工作。
(十五)指導、管理九黃機場空防安全工作。
(十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職責。
內設機構:
政治部:主抓全州隊伍建設、公安管理教育及政治思想工作;承辦全州公安機構編制、人事,教育培訓,表彰獎勵,公安宣傳;參與幹部考察和幹部協管;承辦局機關幹部任免、黨務工作,指導工青婦工作。
紀委:負責對民警違法違紀問題的查處,警務督察、警示教育,隊伍管理教育。
警令部(指揮中心):掌握全州公安業務工作情況,指導全州公安業務工作;承辦全局性會議、檔案;承擔110警務工作的協調、指揮、調度;負責機要保密、檔案收發、檔案管理、文秘、信訪接待、督辦督查等事項。
科技信息通信處(公安信息中心):組織和指導公安科技工作,為全州公安機關執勤、處置突發事件及完成警(保)衛提供通信保障;建設、維護全州公安信息網;維護公安計算機安全。
出入境管理處:管理公民出入國境事宜;受理、查處涉外案件,受理外國人及港澳台胞相關事宜;根據授權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法制處(直屬公安分局):查處跨縣域有爭議的案件;負責州公安局法律文書的審核;承辦強制戒毒、勞動教養等相關事宜;承辦縣級公安機關行政複議案件的裁定和州公安局警告、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審核裁決等事項;製作、規範、管理全州公安機關法律文書;對州公安局規範性檔案進行依法審核;對全州公安機關實施執法檢查,糾正違規、違法行為;承擔法制宣傳和法律諮詢;代表州公安局應訴、聽證和承擔國家賠償;負責州勞動教養委員會日常工作職能。
行政裝備財務處:管理全州公安警務裝備、警用車輛及服裝;承辦全州公安機關基本建設等相關事項;承辦財政預算;負責州公安局機關民警工資、福利的發放及財物管理,機關事務管理,接待等事項。
國保支隊:維護全州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家安全,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掌握敵社情動態;進行相關案件偵察;開展反顛覆、反分裂、反邪教組織及非法組織活動工作等。
經偵支隊:打擊經濟領域違法犯罪活動;參與規範和整頓市場經濟秩序;指導縣級公安機關經偵業務;指導經濟、金融部門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對經濟領域犯罪活動的安全防範;承擔經偵“210”陣地控制等。
治安(騎警)支隊(警衛處):指導草原騎警、巡警和派出所工作;指導、協調、組織完成州內等級安全保衛任務;指導全州公安機關治安管理業務;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安全保衛及保全服務工作;指導治安案件查處;承辦治安行政許可等。
監管支隊:指導全州看守所、拘留所、強制戒毒所工作。
刑警支隊:組織和指導全州刑事偵察工作,組織刑偵業務培訓;組織或參與全州重大犯罪案件及跨縣、區作案的重大案件的偵破;為全州公安機關提供刑事技術指導和服務,承擔重大疑難物證的分析鑑定;負責全州刑事犯罪信息、資料的管理和運用等。
反恐防暴支隊:制定全州反恐防暴和處置突發性事件預案;處置重大暴力恐怖活動和突發性事件;組織指導和參與暴力恐怖案件和突發事件的偵查;組織開展反暴力恐怖和處突訓練和研究;完成其他急難險重任務。
禁毒緝毒支隊:參與緝毒及毒品案件偵破;管理易製毒化學品;指導全州禁毒、緝毒和強制戒毒業務;打擊處理涉毒案件;開展禁毒宣傳;承擔州禁毒委辦公室日常工作,具體組織創建“無毒州”活動相關工作。
行動技術支隊:加強行動技術建設,參與處置重大事件及查辦重大案件;實施行動技術偵察;完成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公共信息網路監察支隊:實施公共信息網路的監察與管理;打擊網際網路上違法犯罪活動;管理網咖及區域網路;發布計算機病毒預警;維護公共信息網路安全。
交警支隊:負責交通安全及車輛管理;參與交通管理執勤和交通事故處理;實施交通開道;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傳教育;承辦交通安全及車輛管理許可事項。
機場公安分局:負責九黃機場安全及空防工作,查辦發生在機場及領域內的案(事)件;承擔相關安全、警衛、警戒、防範任務;指導機場公司安全保衛工作。
州看守所(州行政拘留所):承擔法律賦予的看守、拘留任務。
強制戒毒所:依法實施強制戒毒,組織自願戒毒工作。
州公安校(警官培訓中心):組織實施民警教育培(集)訓和警銜晉升培訓。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及黨務工作;指導各黨支部工作;指導州公安局機關工、青、婦工作。
局工會:維護民警職工權益;組織工會活動及其它公益活動;參與民主決策。
機關團委:開展機關團組織工作;組織團員青年開展健康向上的活動;參與民主決策。
婦委會:開展婦女工作;組織女職工學習、培訓;組織健康向上的活動;參與民主決策。
行政後勤服務中心:承擔局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管理民警接待站、局機關車隊及車輛,負責機關保全人員的管理;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公安消防支隊:依照《消防法》主管全州消防工作;實施消防監督檢查;組織消防防範,消防救災,查處火災事故、案件;監督審查消防設施的建設規劃;審查驗收消防安全技術標準;開展消防宣傳;管理消防隊伍,指導義務消防隊管理,承辦消防許可。
森林公安分局:保衛全州森林資源安全,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查處各類涉林案件,承辦法律授權的林政許可,指導全州森林公安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領導名單:
黨委書記、局長:鄧文國。
黨委委員、副局長:王桂元。
黨委委員、副局長:范正剛。
黨委委員、副局長:鄭祖全。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三郎。
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楊國召。
領導分工:
鄧文國:主持全面工作,分管政治部、紀委、公安校、聯繫武警阿壩州支隊。
王桂元: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辦公室(指揮中心)、治安管理支隊(含騎警巡警支隊)、消防支隊、警衛處、科技信息處、裝備財務處、九黃機場分局、強制戒毒所、“三基辦”、保全服務公司。
范正剛: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刑警支隊、交警支隊、經偵支隊、禁毒緝毒支隊、法制處、林業公安分局。
鄭祖全: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國保支隊、行動技術支隊、公共信息網路監察支隊、監管支隊、反恐防暴支隊、出入境管理處、州看守所。
三郎:主持紀委工作,負責紀檢、監察、警務督察工作。
楊國召:主持政治部工作,負責全州公安政治工作和局機關黨的建設、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綜治、工會、青年、婦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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