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任務
1、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本市教育督導工作;
2、代表市政府對本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貫徹落實有關教育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3、對轄區內辦學單位和各級各類學校的辦學條件、辦學方向、辦學水平、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等進行督導、評估和檢查;
4、調查研究教育改革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向市政府報告,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5、對教育收費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對學校安全、學生“減負”、控制輟學、規範辦學行為、最佳化教育發展環境等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7、對學校招生、教師資格認定、職務評聘等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8、對全市素質教育實施情況進行督導;
9、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阿勒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核定全額事業編制*名,其中副科級領導職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