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防城港市防城區地方稅務局,位於防城港市防城區防欽路39號,成立於1994年9月。
目前,局機關有內設機構7個:辦公室、監察室、人事股、法規稅政股、徵收服務股、征管和科技發展股、收入核算和財務管理股。
派出機構9個:分別為第一稅務所、第二稅務所、峒中稅務分局、那良稅務分局、大菉稅務分局(管轄大菉鎮、扶隆鄉)、那梭稅務分局(管轄那梭鎮、華石鎮)、灘營稅務分局、茅嶺稅務分局、江山稅務分局。
社團組織1個:工會。
轄區現設有防城區辦稅服務廳,負責徵收轄區內61戶重點企業、787戶一般企業、3698戶個體工商戶和493個建築安裝工程項目的各項地方稅收及附加。
防城港市防城區地方稅務局2006年組織收入6707萬元,完成年度任務121.9%;2007年組織收入8930萬元,同比增收2150萬元,增長31.7%,完成年度任務108.5%;2008年組織收入14081萬元,同比增收5305萬元,增長60.4%,完成年度任務100%;2009年組織收入19359萬元,同比增收5278萬元,增長37.5%,完成年度任務108.4%;2010年組織收入24173萬元,同比增收5211萬元,增長27.5%,完成年度任務23500萬元的102.8%。 防城港市防城區地方稅務局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狠抓精神文明建設,共有1個自治區文明單位,4個自治區青年文明號單位,1個自治區巾幗文明示範崗,1個防城港市“三八”紅旗集體;2名同志榮獲“廣西五一勞動獎章”,1名同志被授予首屆“廣西青年文明號百佳號長(負責人)”稱號,1名同志被授予“廣西優秀青年衛士”稱號, 1名同志榮獲“防城港市五一巾幗標兵”稱號,等等。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地稅局關於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2.根據本行政轄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上級地方稅務局地方稅收工作規劃、計畫,研究制定本行政轄區地方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本行政轄區地方稅及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和防洪保全費的徵收管理;負責涉外稅收中地方稅收的管理工作;根據稅源和自治區地方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報地方稅務系統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報表。
4.負責監督檢查本行政轄區各部門、各行業納稅人和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5.負責對本行政轄區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財務進行指導和政策性管理。
6.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本行政轄區地方稅務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資產管理、財務審計、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及教育培訓和紀檢、監察工作。
7.負責本行政轄區地方稅務系統稅收信息化、辦公自動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8.進行有關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方面的調查研究工作,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9.承辦上級地方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