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長之

阮長之(379—437),字茂景,是陳留尉氏人。南朝宋人物。官至臨海太守。

人物生平

阮長之年十五歲時父親去世,有孝順的天性,哀傷感動了周圍的人。穿孝期滿之後,仍然吃菜蔬還有一年。平時喜歡研究學問,不曾有過懶惰的情況。

起先擔任諸府參軍,被授予員外散騎侍郎的官職。因為母親年老,要求擔任襄垣令,督郵不講,打他,被免去職務。不久出任廬陵王義真車騎行正參軍、平越長史、東莞太守;進入朝庭擔任尚書殿中郎,後又出來擔任武昌太守。

時王弘任江州刺史,一向對他比較了解並重用他,推薦為車騎從事中郎。後又進入朝庭擔任大/太子中舍人,中書侍郎,因為母親年老,堅決辭去朝庭工作,調任彭城王義康平北咨議參軍。

元嘉九年,調任臨川內史,因為南方土地低下潮濕,母親年紀大了,不適宜居住,辭職不上任。

元嘉十一年,又授予臨海太守。到郡上任不久母親死去,安葬完畢,不能忍受母亡之痛。

元嘉十四年,辭別人世,當時五十九歲。

軼事典故

當時郡縣官吏的傣祿,以芒種這個節氣作為期限,在此之前辭去官職的人,那么一年的傣祿皆歸後面繼任者所有,在此後辭去官職的人,那么一年的傣祿皆歸前任者所有。起初在以元嘉末年改變這種方法,按月來分取傣祿。長之離職武昌郡,前來替代的人還沒有到,阮長之就在芒種之前一天辭去官職。剛剛來到京城之前,親朋故友有的用器物來送別,阮長之拿到之後就封起來並做好記載.後來回來,全部都還給他們。阮長之任中書郎,一天值夜,誤著屐出閣,自列門下省聽候處分。門下省認為天黑沒有人知道,可以免罰;阮長之不從,說:「一生不侮暗室。」長之先後所任各種官職,都很有風化政教,受到後人的懷念。宋代時談及善於治理的人,都稱頌他。

史籍記載

《宋書 卷九十二 列傳第五十二◎良吏》

家族成員

祖父:阮思曠,擔任金紫光祿大夫。

父親:阮普,擔任驃騎咨議參軍。

兒子:阮師門,原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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