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我市金融業的健康快速發展,更好地為地方經濟建設服務,實現經濟和金融的良性互動,現就支持我市金融業發展做出如下決定:
一、進一步強化金融在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突出地位。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金融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深刻理解“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的深刻含義,切實增強做好金融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把加快金融業發展,促進金融服務水平提高,有效防範金融風險,維護轄區金融業穩定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我市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始終堅持“產業並重,金融優先”的原則,充分發揮金融對經濟的帶動作用。
二、為金融改革發展提供優惠便利條件。對金融機構日常業務開展,金融體制改革,不良資產處置和分支機構設立中涉及的出具相關證明資料,項目規劃立項審批,土地徵用,房產和土地等所有權證辦理及轉讓過戶,各級財政、稅務、國土、房產、工商等部門要積極配合,簡化手續,及時辦理,涉及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相關部門要按有關政策規定予以減免,涉及各種經營性服務收費,應按最低標準收取。
三、簡化財產評估和抵押登記手續。簡化辦理土地和房產抵押手續。允許抵押雙方對抵押物的價值進行協定定價,不強制要求評估,自願選擇契約公證;對確需進行評估的,評估中介機構要按規定的最低標準收費。
四、擴大企業直接融資規模。各金融機構要積極支持和指導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或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不斷擴大我市企業直接融資規模,對在企業成功上市和發行債券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證券業、銀行業金融機構,市政府將給予獎勵。
五、建立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各級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作為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專項用於彌補金融機構因支持小企業造成的信貸資金損失,有效增強金融機構支持弱勢群體的積極性和放貸力度。
六、鼓勵新設金融機構。對新設和引入我市的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分支機構(市級分支行、分支公司及以上),有意自建辦公大樓的,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優先供應土地,積極幫助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對購置或租用自用辦公用房的,按有關政策規定減免相關費用。
七、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信貸資金投入。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目標考核評價體系,根據考評情況,對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大、成效突出的金融機構,市政府將進行表彰和獎勵。同時,在安排財政性存款和結算資源方面適當傾斜,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加大信貸資金投入。
八、支持我市保險業創新發展。積極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並逐步擴大其覆蓋面,對我市開辦的各類政策性農業保險險種,政府將按照有關規定的比例給予投保戶保費補貼,省級以上政府規定的主要參保品種的承保推進面積達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的,由市政府給予一定的獎勵。加大對出口信用保險的政策支持,按照規定的比例給予投保企業保費補貼。
九、培育發展中介市場,規範中介機構行為。
(一)要大力發展信用擔保機構,在積極鼓勵社會資本進入擔保市場的同時,各級政府每年要根據實際需要和財力安排一定數量的專項資金作為擔保基金,支持擔保產業發展,提高擔保機構貸款擔保能力,為金融機構增加有效信貸投入創造條件。
(二)支持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諮詢公司、資產評估公司、保險代理、信用評級公司等中介機構發展,鼓勵興辦服務金融和經濟發展的各類中介機構,為企業融資和金融產業的發展提供配套服務。
(三)切實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監管,督促中介機構誠信合規經營,為金融機構提供完整準確、真實可靠的貸款企業及個人資產信息,對違規操作、提供虛假信息的行為要嚴肅處理,公開曝光;對弄虛作假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要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物價部門要對中介機構的收費情況進行集中清理整頓,規範中介機構收費行為,適當降低收費標準,減少企業融資和金融機構資產處置成本。
十、切實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一)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必須從加強自身信用建設做起,切實規範行政行為。堅決杜絕任何單位及個人以行政干預金融行為,積極幫助銀行業金融機構清收不良資產,尤其是過去因行政行為造成的政府不良貸款,要制定明確的還款計畫,逐步歸還;對金融機構承諾的各項優惠政策,必須認真落實到位。
(二)加強對企業改制破產行為的規範和引導,確保企業在破產改制過程中,能夠依法有效落實和保全金融債權,任何企業及個人不得借破產改制之機,通過高估或低估資產價值,隨意擴大債權清償範圍,對惡意逃廢懸空銀行債務的,將通過媒體進行曝光。
(三)積極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向全社會廣泛開展加強社會信用環境建設的宣傳教育活動,並以建設“誠信阜陽”、“誠信社會”為依託,繼續大力開展“信用企業”、“信用社區”、“信用村鎮”、“信用農戶”的創建活動,不斷推進社會信用環境建設向縱深發展。
(四)要建立“黑名單”制度,政府有關部門要對本轄區內拖欠金融機構逾期貸款達半年以上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建立“黑名單”,並禁止其參與各類信用評比或評定活動。
(五)加強聯合徵信服務系統建設。逐步建立覆蓋財政、工商、稅務、勞動、人行、銀監、質監、公安、統計等部門的統一信用信息平台,實現我市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的聯網共享。
(六)要把社會信用環境建設工作納入各級政府的目標考核範圍,結合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定期進行考核,形成改善社會信用環境的長效機制,確保社會信用環境建設任務落到實處。
十一、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各級政府要密切關注轄區內非法金融動態,堅持打擊非法集資活動,淨化阜陽金融環境,公安、工商、銀監、人行和宣傳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公民投資風險教育,維護社會穩定和金融穩定。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