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座落在阜陽市南二環路(亦稱一道河路)中段,其前身為阜陽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55年3月。 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監督指導全市基層人民法院審判工作,對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現有職能部門19個;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183

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座落在阜陽市南二環路(亦稱一道河路)中段,其前身為阜陽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55年3月。1996年,阜陽撤地設市,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阜陽地區人民法院同時撤銷。
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監督指導全市基層人民法院審判工作,對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依法審判第一審、第二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審判的案件;依法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審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審案件;依法審理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依法審理減刑、假釋案件;依法對下級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轄權;執行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和法律規定由本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及委託執行案件;依法受理賠償案件和決定國家賠償;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現有職能部門19個;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183 人;研究生學歷19 人、大學本科學歷123人、中共黨員157人;年均審理各類案件3500餘件;下轄潁州區、潁泉區、潁東區、太和縣、界首市、臨泉縣、阜南縣、潁上縣等8個基層人民法院。
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於2000年11月落成,建築面積近18000平方米。全院幹警辦案辦公條件得到改善,內部區域網路為加強全院審判管理和工作人員信息交流提供了良好條件。
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貫徹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確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踐行“三個至上”工作指導思想,堅持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突出從嚴治警、從優待警、制度立院、人才興院、科技強院,全力推進管理改革、機制創新,以思想政治建設、司法能力建設、工作作風建設、廉潔司法建設為抓手,努力提升司法水平、創造良好工作業績,為服務保障經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了有力地司法保障。尤其是2011年以來,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新一屆領導班子提出“強職能、優管理、夯基礎、塑形象”的發展目標,確立了“集中精力抓創新、齊心協力促發展”的工作重點,在全市法院共同努力下,“公正、為民、廉潔、務實、團隊”“五個形象”得到社會廣泛認可,司法公信力進一步提升,法院政治生態、司法環境進一步最佳化,法官競優爭先、幹事創業的氛圍不斷濃厚,湧現出一大批先進集體和個人。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被阜陽市委授予“全市文明單位”、“雙擁工作先進單位”;思想宣傳工作、調研信息工作先後24次分別被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人民法院報、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阜陽市委政法委員會,授予全國法院、全省法院、全市政法系統先進單位;2011年全市法院16個集體、9名個人受到省級表彰;1個基層法院榮獲全國法院系統黨建工作先進集體稱號;6個人民法庭被評為全省優秀人民法庭;1名幹警被評為全國政法系統優秀黨員;1個人民法庭黨支部被評為全省政法系統先進基層黨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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