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貢獻
畢業後分配到二機部湖南鈾礦山工作,1962年底調回部機關礦冶局,1985年調到中國核工業總公司發展研究中心工作。先後獲工程師、高級經濟師職稱,並任中校總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曾從事生產計畫、生產調度、勞動工資和政策研究工作,任副處長、室主任(正處級)。曾加入中國質量管理協會,中國技術經濟研究會(任理事)和中國工經學會。曾任中國技術經濟研究會鈾礦冶分會副理事長,並組織編輯出版了《中國技術經濟手冊》礦山卷鈾礦冶篇。在1980年前後,把全面質量管理辦法(TQC)引入二機部,此後在部系統從上到下,普遍學習全面質量管理辦法多數單位開展QC小組活動,有效地保證並提高了工作質量與產品質量。後來又參加與全國性有關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參與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組織的國家產業政策研究的系列活動,並參與組織和研究核工業產業政策,並提交了研究報告。後來經縮寫被納入《中國產業政策彙編》。曾參與組織和研究核工業軍工轉民用的方針政策和投資選項等問題,以及企業改革與轉制等系列問題,促進其適應逐步深化改革和由計畫經濟管理體制轉向商品經濟管理體制的發展方向。其研究報告被有關部門刊登在報刊雜誌上,並受到有關部門的獎勵。
主要著述
參編《中國技術經濟手冊》(礦山卷鈾礦冶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