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深化鄉鎮機構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9〕4號)精神,現就深化我省鄉鎮機構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目標,進一步深化鄉鎮機構改革
深化鄉鎮機構改革的總體要求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以轉變鄉鎮政府職能為核心,理順條塊關係,創新體制機制,構建服務載體,最佳化機構和崗位設定,嚴格控制人員編制,推動鄉鎮行政管理與基層民眾自治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建立精幹高效的鄉鎮行政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切實鞏固農村稅費改革和農村綜合改革成果,為促進我省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今明兩年深化鄉鎮機構改革的目標任務是:切實鞏固改革成果,完善體制機制,強化鄉鎮服務科學發展能力,改善鄉鎮公共服務,確保2010年全面完成深化鄉鎮機構改革任務。
二、把握重點,加快推進鄉鎮政府職能轉變
鄉鎮政府要不斷適應農村改革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加快職能轉變,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調整管理方式,把經濟工作的著力點放在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扶持典型進行示範引導上來,努力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水平。要貫徹落實好農村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做好農業、農村、農民工作。現階段重點要履行好促進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強化公共服務、著力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維護農村穩定,推進基層民主、促進農村和諧等四個方面的基本職能。要牢固樹立建設服務型政府的理念,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不斷完善鄉鎮治理機制和社會管理體系。要探索實行縣級對鄉鎮的差別化管理,分類確定鄉鎮政府的職責定位。各擴權強鎮試點鎮要以加速推進工業化、城鎮化為重點,努力提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城關鎮要以城鄉一體化為重點,注重做好小城市管理,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為加快縣域經濟發展提供產業、技術、資金、人才等支撐;以農業為主的鄉鎮,要以服務“三農”為重點,建立健全“三農”服務體系。
鄉鎮政府要著力增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要拓展服務渠道,改進服務方式,通過“一站式”服務,為民服務全程代理制等多種形式,方便民眾辦事。要抓好各項民生工程的落實,切實為民辦實事、辦好事,推進依法行政,嚴格依法履行職責。要綜合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的作用,及時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確保社會穩定。要指導村民自治,推動農村社區建設,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增強社會自治功能。
各級黨委、政府要為鄉鎮全面正確履行職能創造條件。要增加財政投入,切實保障工作經費,增強鄉鎮履行職責的能力。要嚴格控制對鄉鎮領導的“一票否決”事項,堅決清理和規範各種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對鄉鎮的考核由縣級黨委、政府統一組織,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不屬於鄉鎮職能的事項,不得列入考核範圍。進一步理順縣、鄉條塊關係,派駐鄉鎮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考核實行條塊結合、以鄉鎮考核為主,主要負責人的任免須事先徵得鄉鎮黨委同意。
三、強化管理,嚴格控制機構和人員編制
各地要嚴格執行省委、省政府和省編委關於鄉鎮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的有關規定,不斷最佳化機構和崗位設定,嚴格控制人員編制,確保鄉鎮機構編制和財政供給人員只減不增。以縣為單位核定的鄉鎮行政編制總額,在同一層級內,可根據實際情況,實行動態管理。跨層級調整行政編制的,必須按程式報批。在鄉鎮機關和事業單位全面實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清理清退非在編人員和吃“空餉”人員。嚴格在核定的編制限額內定編定崗定員,推行編制政務公開,接受民眾監督。建立縣(市、區)和鄉鎮主要領導機構編制工作責任審計制度,對縣鄉主要領導實行年度審計和離任審計,嚴肅查處擅自設立機構、增加編制、違規進人等違反機構編制紀律的行為。
四、分類改革,紮實推進事業站所管理體制創新
鄉鎮事業站所可實行以鄉鎮管理為主、上級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指導的管理體制;經省政府批准,也可實行以上級主管部門管理為主或按區域設定機構的體制。各地要根據因地制宜的原則,推進事業站所分類改革,在不突破現有機構、編制限額的前提下,建立健全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等公共服務機構。加強鄉鎮綜合文化服務站建設,加快形成完備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積極探索農村公益服務的有效形式,加速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五、加強領導,切實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各級黨委、政府要從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新形勢下深化鄉鎮機構改革、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艱巨性和長期性,堅持正確的改革方向,加強領導和協調,統籌規劃部署,精心組織實施。各地要繼續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的做法,在吃透中央和省里精神的基礎上,認真總結前一階段鄉鎮機構改革的經驗,結合各自實際,抓住突出矛盾和主要問題,找準突破口,把握切入點,力爭在深化改革的一些重要方面提出新思路,推出新舉措,取得新突破。各市要在年底前將深化鄉鎮機構改革情況報送省編辦,由省編辦匯總後報告省委、省政府。
總結
省直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深化鄉鎮機構改革工作,深入調查研究,加強協調配合,不得干預鄉鎮機構設定和編制配備。各級機構編制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切實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抓好工作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