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繼續實施財政金融互動政策的通知

《關於繼續實施財政金融互動政策的通知》是針對擴大融資的關鍵主體和薄弱環節,為了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槓桿作用,引導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和水平,繼續實施財政金融互動政策而制定的法規。 2018年9月,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繼續實施財政金融互動政策的通知》,出台七大類34條財政支持政策。

主要內容

《關於繼續實施財政金融互動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深入推進財政資金“直接補助”向“間接引導”的方式轉變;調整最佳化財政支持政策,促進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和水平。調整省與市(州)、擴權試點縣(市)金融保險業增值稅收入劃分,地方分享金融保險業增值稅部分由省級固定收入調整為省與市縣按50:50比例進行分享,激發地方政府支持金融業發展的積極性。

《通知》提出,將以財政手段支持西部金融中心建設、新型農村金融組織發展、農村信用社改革和股權投資基金定向投資,促進金融產業做大做強。

內容解讀

根據《通知》,四川將實施年度貸款增量獎補、新增客戶首貸獎補、金融專項債券獎補、“險資入川”投資獎補等措施,促進擴大信貸增量和險資直投。以支持金融機構新增貸款客戶為例,對金融機構向無貸款記錄企業發放的首筆貸款,財政部門將按實際發放貸款額度的1‰對經辦金融機構予以補貼。

同時,四川將通過獎補措施激勵金融機構增加支農支小、精準扶貧、應收賬款融資、專利權質押融資等定向貸款;通過實體企業貸款風險補貼、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貼、農村土坯房改造貸款風險補貼及貼息、返鄉創業擔保貸款風險補貼及貼息、農村產權抵押貸款風險補貼、扶貧小額信貸風險分擔等措施,進一步健全融資分險機制。

《通知》即將全文向社會公開,四川將從2018年1月1日起繼續實施財政金融互動政策,有效期3年。

四川將激勵增加定向貸款,《意見》中提到,四川將鼓勵金融機構向“三農”、小微企業增加貸款規模,按照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規定,省級財政對縣域金融機構發放的符合條件的涉農增量貸款按相關規定予以補貼。
同時,對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向四川省企業發放的專利權質押貸款,財政部門按年度貸款發放額的1%對經辦機構給予獎勵。
四川還將擴大信貸增量和險資直投。其中,將綜合考慮年度貸款增量占比、增長幅度等相關因素確定支持對象,省級財政按照年度貸款平均餘額增量的0.3‰予以獎補。對金融機構向無貸款記錄企業發放的首筆貸款,財政部門按實際發放貸款額度的1‰對經辦金融機構予以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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