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禁止在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組織非法穿越活動的公告

關於禁止在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組織非法穿越活動的公告

2019年5月6日,西藏自治區林業廳發布公告稱,嚴禁在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組織或進行非法穿越[運動學名詞]活動,嚴禁通過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向新疆阿爾金山、青海可可西里[自然保護區]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進行非法穿越活動,否則將依法嚴肅查處。

基本信息

發布背景

西藏自治區林業廳關於禁止在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組織非法穿越活動的公告非法穿越活動的公告
2015年起,西藏自治區專門安排3億元經費,建設73個管理站,組建73支管護隊伍,聘用780名農牧民專業管護員,組建成一個專業的管護隊,開展日常巡邏、管護、檢查,在羌塘草原紮起一道“移動籬笆”。

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分布在那曲地區雙湖、尼瑪,阿里改則、革吉等6個縣,是目前中國海拔最高、面積最大的自然保護區,面積達29.8萬平方公里,平均海拔在5000米以上,高原湖泊星羅棋布,生活著藏野驢、藏羚羊、野氂牛等稀有野生動物,被譽為“野生動物的樂園”。

公告內容

公告稱,希望廣大旅遊、探險愛好者,各旅行社、旅遊組織者自覺遵守自然保護區法律法規,自覺抵制非法穿越行為,保護世界上最後一方淨土。

嚴禁在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組織或進行非法穿越活動,嚴禁通過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向新疆阿爾金山、青海可可西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進行非法穿越活動,否則將依法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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