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徵集2015年度中國-韓國聯合研究項目的通知

中韓聯合研究項目執行期一般為兩年,最長不超過三年。 五、項目評審與立項我司將根據國際科技合作專項評審程式進行項目評審。 同等情況下,國合基地申報的項目優先考慮。

一、項目類型和重點支持領域
經中國科技部與韓國未來創造科學部商定,2015年度中韓聯合研究項目徵集重點領域為生物工程、幹細胞與再生醫學;移動通信與全球定位;高強度納米結構材料技術。中韓雙方共同支持5-6個項目。
二、申報主體要求
中方申報單位應為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具有相應對外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科研條件和研發實力,並具備法人資格的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
中外合作雙方應已就合作項目簽署相關意向書、協定或契約,申請時需由國內外雙方分別向各自國家主管部門申報,單方面申請將不予受理。
三、資助方式及標準
資助經費由雙方計畫執行機構(即中國科技部和外方主管部委)依照本國的法律、法規和程式分別提供給各自項目承擔單位。
中韓聯合研究項目執行期一般為兩年,最長不超過三年。每個項目資助額不超過90萬元人民幣。
四、項目申報與材料提交
(一)申報材料要求
1. 項目建議書,請按照附屬檔案1格式及要求填寫,請勿更改原始檔案的格式或另行製作檔案填寫。
2. 雙方針對合作項目簽署的合作備忘錄、協定等材料。
3. 亞非國家政府間項目基本信息表(附屬檔案2);
所有提交的材料電子版請按照“國別-項目類型-推薦部門-項目名稱”設定檔案名稱。
(二)申請材料的提交
申報單位將以上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光碟(其中附屬檔案2隻需電子版)報送至項目推薦部門。
項目推薦部門一般為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直屬企事業單位國際科技合作或科技管理部門。
由項目推薦部門審核蓋章後,請寄送至中國科技交流中心亞非與獨立國協處,信封上請標註“申請2015政府間項目-韓國-項目類型”。
徵集截止時間為2014年5月20日下午5點,紙質版以材料寄出郵戳為準,電子版以信箱收到時間為準。
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的申請恕不予受理。
五、項目評審與立項
我司將根據國際科技合作專項評審程式進行項目評審。一般情況下,5-9月為戰略評審與技術評審期,10月將與外方共同確定資助的項目。
同等情況下,國合基地申報的項目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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