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七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推動文化產業與旅遊、體育、信息、物流、建築等產業融合發展,增加相關產業文化含量,延伸文化產業鏈,提高附加值。”“積極發展文化旅遊,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與旅遊相結合,發揮旅遊對文化消費的促進作用。”這就精闢地指出了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相互促進的的關係,既是對以往實踐經驗的總結,同時也對促進今後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的融合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應該引起我省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眾所周知,山東是文化與旅遊資源大省,具備文化旅遊產業融合發展的良好基礎。近幾年,我省以建設“經濟文化強省”為引領,從戰略決策、產業布局、項目建設等方面,大力推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的融合發展,文化旅遊產業呈現快速增長態勢,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但同時也應看到,我省在推動文化產業與旅遊產業融合發展方面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比如,有些文化旅遊項目急功近利的傾向較為明顯,缺乏嚴格的市場價值論證,甚至成為變相的房地產開發;有的已建成的項目缺乏有效的市場開拓和行銷手段,處於賠錢賺吆喝的狀態;有的盲目跟風,不切實際地濫造景點、複製假古董,勞民傷財無效益;真正懂文化旅遊產業的高端人才缺乏,人才隊伍建設亟待加強。
隨著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的貫徹落實,將給我省的文化旅遊產業的發展注入強大的動力。在這一背景下,各級政府應保持清醒頭腦,把握和遵從文化旅遊產業的發展規律,不盲目攀比,不勉強硬做,切實防止把文化旅遊產業做成“政績工程”和“爛尾產業。為此,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要實事求是地立足山東各地的文化與旅遊資源進行產業布局和項目策劃,突出特色和優勢,真正把文化旅遊產業做成能夠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增加就業、增加帶動輻射作用的產業。為加強對文化旅遊產業的監管,保障文化與旅遊產業健康、有序的發展,建議省、市兩級都要成立文化旅遊產業發展專家質詢委員會,為科學決策提供諮詢建議,避免少數人拍腦袋說了算。
二是要力戒盲目跟上逐風的浮誇之習,防止亂上項目、濫造景點。實現文化產業與旅遊產業的融合發展,項目(景點)建設是根基。我們常說,山東文化旅遊資源非常豐富,但對此不能做無限誇大地理解,因為即使某些方面有一定的資源基礎,也不一定具備轉化為現代產業的可能。因此,對於文化旅遊產業項目,一定要進行審慎的市場價值論證,特別是要實行項目批判制度,確保項目的市場生命力。要避免文化旅遊項目的重複建設和低層次發展。
三是要警惕借發展文化旅遊產業之名行圈地之實,成為變相的房地產開發。文化旅遊產業與城市建築、景點建築有著密切的關係,後者是前者的一種承載方式。在實際工作中,地方政府為了招商引資發展文化旅遊產業,常常在土地出讓方面給予資方一定的優惠,這和變相的房地產開發不能混為一談。我們並不排斥房地產開發,但要防止房地產商借文化旅遊產業之名而“劍走偏鋒”,占用寶貴的土地資源,牟取不正當的利益,進而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四要創新管理行銷方式,提升文化旅遊項目運營水平。管理和行銷是文化旅遊產品市場價值實現的關鍵環節。針對目前我省有些地方文化旅遊產品入不敷出的運營困局,應學習外地先進經驗,創新管理方式,以入股、承租等方式,引進高端管理和行銷團隊,盤活資源,實現雙贏。同時,要十分重視文化旅遊產業人才隊伍建設,培養引進一批善創造、會管理、懂技術的專門人才;以不求所在、只求所用的原則,建立顧問型、參與型的外部人才網路,為我省文化旅遊產業的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