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保險中介機構信息化建設的通知

保監發【2007】28號

各保監局、各保險中介機構:
為了加強保險中介機構的信息化建設,提高保險中介機構的經營管理水平,促進保險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保險經紀機構管理規定》和《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現將保險中介機構信息化建設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強保險中介機構信息化建設的重要意義
加強保險中介機構的信息化建設,對實現保險中介行業規範化、專業化經營具有重要意義,有利於提高保險中介行業的整體經營管理水平,增強保險中介機構的自主創新能力,從而提升保險中介機構的核心競爭力。當前我國保險中介行業的信息化建設還處於起步階段,遠遠滯後於保險業發展的要求,已經成為影響保險中介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強保險中介行業的信息化建設,是實現保險中介行業健康和諧發展的重要舉措。
保險中介機構應以業務和財務管理軟體的建設為契機,最佳化業務流程和管理流程,充分發揮信息化建設的綜合效能,加強內控建設,切實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客戶服務水平,促進中介業務健康發展。
二、加強保險中介機構信息化建設的目標任務
(一)建立保險中介業務和財務管理軟體。建立業務和財務管理軟體是當前保險中介機構信息化建設的首要任務,目的是實現保險中介機構對主要業務、財務流程的信息化管理,確保業務和財務信息的及時、準確與安全,促進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持續穩定高效運營。
各保險中介機構應結合自身情況,統籌規劃本機構的信息化建設工作。保險中介機構建立業務和財務管理軟體的途徑包括:自主創新、聯合開發或購買商業專用軟體等。保險中介業務和財務管理軟體應當具備單證管理、客戶管理、收付費結算、保險中介服務統一發票管理等基本功能。
(二)加強保險中介業務檔案的電子化管理。各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除妥善保存紙質業務檔案之外,還應當建立完整規範的業務電子檔案。良好的數據管理是信息化建設的前提條件,保險中介機構應高度重視業務數據的電子化管理,採取有效措施,保證業務數據的真實、準確和完整,為信息化建設打好堅實基礎。
三、保險中介機構信息化建設的實施步驟和要求

(一)自2007年10月1日起,凡是申請設立保險中介機構的單位,應當制訂信息化管理制度,具備保險中介業務和財務管理軟體,否則將按照有關保險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二)凡是於2007年10月1日之前設立的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在2007年10月1日前制訂信息化管理制度,配備保險中介業務和財務管理軟體,否則將按照有關保險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三)自2007年10月1日起,各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按本通知的規定,建立完整規範的業務電子檔案,否則將按照有關保險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保險中介機構的信息化建設是一項基礎性、系統性的工作,各保監局和各保險中介機構應高度重視,認真組織,確保本通知的各項要求得到貫徹落實。在執行通知的過程中,如有意見及建議,請及時向我會反映。
附 件:

1、保險代理機構業務電子檔案數據格式(共六張表)
http://www.circ.gov.cn/Portals/0/attachments/xingzhengxuke/2007/bjf28a.xls
2、保險代理機構業務電子檔案數據格式說明
http://www.circ.gov.cn/Portals/0/attachments/xingzhengxuke/2007/bjf28b.doc
3、保險經紀機構業務電子檔案數據格式(共八張表)
http://www.circ.gov.cn/Portals/0/attachments/xingzhengxuke/2007/bjf28c.xls
4、保險經紀機構業務電子檔案數據格式說明
http://www.circ.gov.cn/Portals/0/attachments/xingzhengxuke/2007/bjf28d.doc
5、保險公估機構業務電子檔案數據格式(共四張表)
http://www.circ.gov.cn/Portals/0/attachments/xingzhengxuke/2007/bjf28e.xls
6、保險公估機構業務電子檔案數據格式說明
http://www.circ.gov.cn/Portals/0/attachments/xingzhengxuke/2007/bjf28f.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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