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屬場,縣直有關單位:
鑒於我縣今年財稅任務的形勢,結合各鄉鎮場去年任務完成情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對2012年稅收收入任務和基數任務進行調整。
一、稅收收入任務按以下原則進行調整:
(一)去年稅收收入任務在500萬元(含)以下的,按50%增長,按上述比例增長後,稅收收入任務未達到500萬元的,按500萬元下達任務。
(二)去年稅收收入任務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含)以下的,按40%增長。
(三)去年稅收收入任務在1000萬元以上的,按30%增長。
(四)對各鄉鎮場同時下達2012年奮鬥目標數,該任務不列入考核範圍。
二、基數任務進行如下調整:
(一)稅收收入地方所得基數,按2011年下達數不變。
(二)考慮到津補貼(績效工資)由縣財政全額列入預算進行安排,剔除縣財政原已負擔的在職幹部月人平314元、退體幹部月人平299元津補貼(績效工資),新增部分由鄉鎮財政在結算體制中上解縣級60%。
(三)今後津補貼(績效工資)提標和新增人員的津補貼(績效工資)均按此辦法年終據實結算上解。
三、各鄉鎮場稅收收入和基數任務見附表。
二O一二年二月九日
主題詞: 稅收 任務 通知
抄送:縣委辦,縣紀委辦,縣人大辦,縣政協辦,縣人武部政工科。
餘干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科 2012年2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