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趁政府安置拆遷村民之機,閻海明先後貪污、受賄2000餘萬元,自稱為了養活沒工作又為他生了個孩子的小老婆。
事件經過
轉讓公司
2000年9月份,齊禮閻村根據政府要求,註冊成立了鄭州市金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匯公司),以開發建設小區來安置嵩山南路拓寬改造涉及的齊禮閻村拆遷村民。該公司註冊資金800萬元,閻海明兼任董事長。
2003年,河南某置業公司(以下簡稱置業公司)的郭江(化名)找到閻海明,提出有意接手金匯公司。
參照當時商品房市場價格,金匯公司近240畝土地規劃的建築面積是25萬平方米,價值1.5億元人民幣。閻海明提出,除1.5億元股權轉讓費之外,還需再額外給齊禮閻村5500平方米的門面房。郭江表示同意。8月底,閻海明代表齊禮閻村委會與該置業公司簽訂了金匯公司股權轉讓契約。在轉讓談判過程中,閻海明與其朋友張程鵬暗示郭江,支付其800萬元好處費,郭江同意了。
2003年9月,閻海明與張程鵬通過中介公司成立了河南銀泉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泉置業),讓張程鵬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後,張程鵬找到一個諮詢公司,讓置業公司把800萬元轉到該諮詢公司,後陸續將800萬元取出。
“助人為樂”
得手百萬“感謝費”
2003年年底,隨著金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變更,之前承接金匯公司近240畝土地部分建築工程的一家建築安裝公司被告知停工。該公司董事長李麗(化名)得知金匯公司連地帶資質賣給了郭江的置業公司,遂找到閻海明提出賠償前期投資的要求,閻海明答應從中協調,經協商,由金匯公司賠償李麗公司240萬元。事後,李麗贈與閻海明50萬元,對賠償事宜表示感謝。
2006年下半年,李麗得知齊禮閻村一處辦公樓正在對外招標,經閻海明透露標底,李麗公司順利中標。2007年2月至5月,李麗先後贈與閻海明現金50萬元表示感謝。閻海明將其中15萬元送給該辦公樓的負責人。
貪污巨款
購1000萬股股權
金匯公司成功轉讓後,在清理金匯公司賬目的時候,公司的法律顧問發現公司賬上還有800萬元的贏利款,於是就與張程鵬一起找閻海明商議。張程鵬提議以退還集資款的名義把錢取出。事後,3人將此800萬元私分,其中法律顧問分了100萬元。
之後,張程鵬告訴閻海明,鄭州市某單位有1000萬股交通銀行的股票已經多次流拍,可以買下來,但這1000萬股交通銀行的股權需要最少1600萬元的註冊資金。於是,閻海明和張程鵬等人就拿出郭江給他們的800萬元和貪污金匯公司的幾百萬元買了這1000萬股交通銀行的股權。
案發後,反貪幹警發現,張程鵬早就逃亡到了海外,其鼓動閻海明購買的銀行股票上市後已經翻了數番被他賣出。
買房買車
只為包養小老婆
據閻海明交代,他於2001年年底的一次婚宴中,認識了一家酒店負責大廳接待的領班程紅(化名)。此後,程紅通過和閻海明的接觸,得知他是齊禮閻村的支部書記,經濟條件不錯。於是,她就頻繁地主動聯繫閻海明,並與其發生性關係。
2002年8月,程紅髮現自己懷上了閻海明的孩子,她不顧閻海明的反對,堅持要生下孩子。 懷孕期間,程紅多次向閻海明提出買房的要求,閻海明經不住程紅的堅持,為她支付了40餘萬元的房款及30萬元左右的裝修費。
後來,程紅又向閻海明提出買車的要求。2008年1月,閻海明將20萬元現金交給程紅,為她購置了一輛豐田卡羅拉轎車。
2007年四五月份,閻海明告訴郭江,說他在外面有個小老婆(程紅),一直沒有工作,還給他生了個兒子,為養活這娘倆,想讓郭江在其開發的項目中,給他300平方米門面房用來出租。郭江同意後,於2008年年底將6間門面房的房產證交給程紅。
此案經鄭州市中原區檢察院偵查終結,閻海明被鄭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2011年11月22日,鄭州市中級法院已經開庭審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