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歷史
胃腸道間葉源性腫瘤在胃腸道腫瘤中只占少數,但卻種類繁多,形態複雜。過去由於病理學技術的限制,胃腸道許多混有平滑肌纖維或神經束的梭形細胞腫瘤,常被診斷為平滑肌源性腫瘤或神經源性腫瘤。現在的研究認為其中大多數為c-kit陽性或CD34陽性類似Cajal間質細胞(Interstitial Cells of Cajal,ICC)的間葉性腫瘤,即目前的定義的胃腸道間質瘤,而平滑肌源性或神經源性腫瘤只占極少數。1960年,Matin等首先報導了6例胃壁的胞漿豐富的圓形或多角形細胞腫瘤 ,命名為胃上皮樣平滑肌瘤;1962年,Stout報導了69例胃的間葉性腫瘤,稱之為“奇異型平滑肌瘤”或“平滑肌母細胞瘤”;1969年,在WHO的腫瘤分類中稱之為上皮樣平滑肌母細胞瘤,雖因電鏡下也未找到平滑肌的證據有所懷疑,但未予足夠重視。1983年,Mazur、Clark發現大多數胃腸道間質瘤缺乏平滑肌細胞的特徵,提出胃腸道間質瘤概念,將GIST定義為包括生物學行為與起源不明的全部胃腸道梭形細胞腫瘤。
自此,胃腸道間質瘤(GIST)概念漸為多數人認識和接受。1998年,Kindblon等研究表明,GIST與胃腸道肌間神經叢周圍的Cajal細胞相似,均有c-kit 基因、CD117、CD34表達陽性。ICC為胃腸起搏細胞,因此,有人又將其稱之為胃腸道起搏細胞腫瘤(Gastrointestinal Pacemaker Cell Tumor,GIPACT)。但GIST可發生於胃腸道外,如大網膜、腸系膜等,且GIST瘤細胞無ICC功能,因此目前認為GIST可能不是起源於ICC,而是起源於與ICC同源的前體細胞(間葉幹細胞),這也可解釋部分瘤細胞中有灶性肌源性標記表達。因此,目前大多數作者不贊同用GIPACT命名來取代GIST命名。現階段用GIST命名比較恰當。
診斷與鑑別診斷
根據病人消化道出血或不時的臨床表現,結合內鏡檢查如胃鏡、腸鏡檢查的非黏膜發生腫瘤結果,CT或內鏡超聲顯示的發生於胃腸道壁的腫瘤,可作出初步的診斷。消化道造影可幫助診斷腫瘤在胃腸道的確切位置及大致範圍。但臨床診斷不足以確診GISTs。GISTs的確診最終需病理切片及免疫組化的結果。典型的GISTs免疫組化表型為CD117和CD34陽性。近30%病例中SMA陽性,少部分病例S-100和Desmin肌間蛋白陽性。但少數病例(<5%)CD117陰性,且存在一些CD117陽性的非GISTs腫瘤。因此,GISTs的免疫組化診斷也並非絕對的,尚需結合臨床和一般病理結果,有時需通過免疫組化排除其它腫瘤。
GISTs常需與下列腫瘤鑑別,這些胃腸道腫瘤常有與GISTs類似的臨床表現。
1、胃腸道平滑肌瘤/肉瘤 GISTs大多CD117和CD34瀰漫性陽性表達,SMA不表達或為局灶性表達,而平滑肌瘤/肉瘤CD117和CD34陰性表達,SMA瀰漫性陽性表達。
2、胃腸道神經鞘瘤 GISTs中只有少部分病例中有S-100表達,而胃腸道神經鞘瘤S-100瀰漫性陽性表達,CD117和CD34陰性表達。
3、胃腸道自主神經瘤 CD117、CD34、S-100、 SMA和Desmin均陰性表達,電鏡下可見神經分泌顆粒。
對GISTs的惡性程度判斷除了臨床上的局部浸潤、轉移、復發等因素外,腫瘤部位也是一考慮因素,一般說胃、食道及直腸的GISTs惡性程度較低,而小腸和結腸惡性程度較高。腫瘤的大小及核分裂數也是判斷GISTs惡性程度的標準之一。(見下表)
表 GISTs惡性程度判斷
惡性程度 腫瘤大小(最大徑,cm) 核分裂數/50HPF
低度△
胃 ≤5 ≤5
小腸 ≤2 ≤2
中度△
胃 5~10 ≤5
小腸 2~5 ≤5
高度△△
胃 >10 >5
小腸 >5 >5
註:△ 腫瘤大小及核分裂數兩項均需符合
△△ 腫瘤大小及核分裂數有一項符合即可
治療
傳統的GISTs治療以手術治療為主,雖最近在GISTs病理及基礎研究取得很大進展,新的化療藥物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手術治療仍是目前取得臨床治癒的最佳治療方法。
手術治療及原則
由於GISTs的潛在惡性,對臨床懷疑GISTs均應按惡性腫瘤手術原則進行,由於GISTs往往質地脆,血供豐富,且通過血液及腹膜轉移,手術時應特別注意避免腫瘤破潰及擠壓,對腸道GISTs應先結紮供應和回流血管。術中對可疑病例也不應切取活檢,除非腫瘤不能根治。
GISTs一般不宜腫瘤摘除,胃的GISTs直徑 < 3cm的可行局部切除或行楔形切除,切緣距腫瘤至少3 cm;3~5 cm 宜行楔形切除或胃大部切除術,切緣距腫瘤至少5 cm ;直徑>5 cm的應按胃癌D2 清掃範圍手術。小腸GISTs 因報導的淋巴結轉移率達7~14%,故主張常規行淋巴清掃,腸段切除至少距腫瘤10 cm。對於直腸GISTs,特別是下段GISTs,有時手術處理十分困難,由於術前難以判斷其惡性程度,對於直徑<3 cm,可考慮儘量保肛;對於直徑>5cm或術後復發者,應在術前充分徵求患者意願前提下,在保肛與擴大手術中作出抉擇。對於有局部浸潤或遠端轉移的應在可根治前提下行聯合臟器切除術。
化療
傳統的化療GISTs當作平滑肌肉瘤治療,常用方案為阿黴素+順鉑(AD方案),臨床緩解率<10%,療效不佳。
伊馬替尼(Imatinib)化療。伊馬替尼是c-kit激酶活性抑制劑,已於2000年第一次套用於臨床,主要用於不能根治手術的病人,也有用於高危GISTs的報導。套用方法為400~800mg/天,連續12~24個月。據Ⅱ期臨床研究PR達63%,SD達20%;Ⅲ期臨床研究尚缺乏遠期隨訪報導,但據報導6月的PFS超過70%。伊馬替尼用於GISTs新輔助化療,也有小樣本成功的報導。
愈後
GISTs總的5年生存率為35%,腫瘤完全切除5年生存率50~65%,不能切除者生存期<12個月。腫瘤位置、大小、核分裂數和年齡均與預後有關。食道GISTs預後最佳,而小腸GISTs預後最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