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開封縣發改委由原開封縣物價局、開封縣發展計畫委員會,根據中共開封縣委辦公室、開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開封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開辦[2004]22號)檔案,安排於2004年8月正式合併為開封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縣發展改革委)為縣政府組成部門。縣發展改革委是綜合研究擬定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調節經濟運行,指導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巨觀調控和綜合協調部門。目前,現有幹部職工144人(其中行政29人,全供事業29人,自籌自支事業86人)。內設分別為:辦公室、人財教育股、農村經濟發展股、交通能源股、綜合計畫股、工業經濟運行股、價格管理股、收費管理股、物價檢查所、價格認證中心、開封縣人民政府價格調節基金徵收辦公室。

主要職責

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銜接平衡區域性規劃、各主要行業和部門的行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研究分析全縣經濟形勢,對經濟運行進行監測、預測和預警,提出調控的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負責日常經濟運行的調節,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負責匯總和分析全縣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研究貫徹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研究提出促進融資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管理企業債券發行,銜接企業上市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政策的價格政策,制定和調整縣管重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和投融資政策的執行效果,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價格政策的執行。

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性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全縣經濟體制改革。

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的總規模和投資重點,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安排縣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使用方向和縣政府政策性投資公司固定資產投資活動,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負責全縣利用國外貸款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使用方向,監測債務安全情況;安排縣政府出資的建設項目、重大建設項目和重大外資項目及企業境外用匯投資項目;指導信託業、證券業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指導全縣招投標工作;負責縣政府投資項目和重要基礎設施項目概算和設計的審查;組織和管理重大項目稽查特派員工作。

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備和規劃;指導工業發展,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組織制定工業總體發展規劃、行業發展規劃;擬定基礎產業發展規劃;推進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裝備的消化創新工作;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經濟發展專項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服務業的重大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組織研究城鎮化戰略,協調、指導全縣城鎮化工作。

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負責全縣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調節;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與國家和省、市銜接調整進出口問題總量計畫,管理全縣糧食、棉花、藥品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縣級儲備;研究提出現代物流發展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

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提出全縣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規劃,組織實施區域經濟合作;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政策,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

研究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協調多種所有制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

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研究擬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投融資、對外開放的有關規章和意見。

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班子成員

張克義(副書記)

單進友(副書記)

范廷兵(副書記)

蘭天祥(副主任)

張富治(副主任)

張建忠(副主任)

王繼信(副主任)

賈院生(副主任)

徐志剛(副主任)

杜健(副主任)

馮國軍(副主任)

內設機構職責

機構一

(一) 辦公室(負責人:付強)

負責委機關的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檔案管理、保密、來信來訪、督辦查辦、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人財教育股(負責人:熊會莉)

負責委機關的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幹部職工教育、業務培訓及老幹部、工會等項工作。

(三)農村經濟發展股(負責人:趙永強)

研究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銜接平衡全縣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業等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綜合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工作;辦理農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事宜。

研究擬訂全縣以工代賑政策、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貧困鄉、村經濟開發計畫擬制;參與全縣扶貧政策的研究和制定;辦理全縣以工代賑項目的有關事宜。

(四)綜合計畫股(負責人:李樹傑)

1、 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備,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和協調行業規劃、專項規劃和區域性規劃;規劃布局重大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新興產業項目;負責中長期規劃的中期評估。

研究提出全縣城鎮化發展戰略的政策,組織編制實施全縣城鎮化發展規劃;指導全縣城鎮化工作,研究提出推進城鎮產業發展、公共設施與基礎設施產業化的建議,協調城鎮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協調城鎮間發展的政策建議,辦理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有關事宜。

2、 綜合分析全縣經濟形勢,對全縣經濟運行預測、預警,提出促進全縣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的對策和建議;組織研究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結構調整、穩定物價等經濟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協助做好縣直部門責任目標的協調工作。

研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改革開放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相應政策建議;起草有關重要檔案和報告;安排重大調研活動;協調多種所有制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

3、 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的制訂和實施;指導全縣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4、 監測分析全縣社會固定資產狀況、研究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提出地方性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匯總安排重大建設項目和縣級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指導縣政府政策性投資公司固定資產投資方向和重大投資活動;審批上報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集體和個人項目、房地產開發項目等投資計畫;引導民間資金的投向。

研究擬訂全縣建設項目設計審批的政策、規章;負責縣級財政性投資項目、擔保項目和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工程設計和概算調整等審批事宜;指導監督政府投資項目的設計招標,協調與建設工程造價有關的標準、計價的制訂和執行。

5、 研究解決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區域經濟協作活動和對口支援;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參與編制土地開發利用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組織編制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各類開發區、園區有關政策。

研究提出資源節約、節能和綜合利用的政策、措施;編制資源節約、節能和綜合利用規劃和年度計畫;依法組織協調清潔生產促進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

6、 研究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動向,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政策、重點領域和相關建設項目;組織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支持重點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組織可促進和帶動國民經濟素質提高的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和重大成套設備的研製開發;組織推動技術創造和產學研聯合,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審核管理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辦理高技術產業和信息化建設項目有關事宜。

機構二

(五)工業經濟運行股(負責人:秦大姝)

監測分析全縣工交經濟運行態勢,組織解決工交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適時提出改革建議;組織協調煤炭、電力、原油、天然氣、成品油、運輸、原材料等經濟運行的保障要素,提出運用國家重要儲備物資的建議,管理藥品縣級儲備;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負責協調全縣的綜合運輸、工交運輸和外貿貨物的協調工作;組織貫徹工交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負責全縣煤炭監管工作。研究擬定工業行業發展規劃、組織產業政策制定、經濟運行調節、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多種所有制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重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畫編制,促進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推進技術進步與重大裝備研製和經濟體制改革等。辦理政府投資的工業項目和重大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事宜。

提出全縣社會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擬訂和協調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人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旅遊、民政等社會事業發展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辦理社會事業投資項目有關事宜。

研究全縣就業、居民收入分配、社會保障情況,編制就業規劃,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組織擬訂和論證相關體制改革方案,協調相關的重大問題。

研究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動向,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政策、重點領域和相關建設項目,提出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政策、重點領域和相關建設項目;組織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發展戰略,組織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發展規劃;提出支持重點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組織可促進和帶動國民經濟素質提高的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和重大成套裝備的研製開發;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審核管理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辦理高技術產業和信息化建設項目有關事宜。

(六)交通能源股(負責人:陳永軍)

(七)價格管理股(負責人:孔令莉)

負責全縣工農業生產資料、交通運輸和工農業產品、房地產價格和經營性服務價格的管理工作;制定和調整縣管重要工農業產品、重要生產資料及電力、自來水、燃汽、公交、物業管理等價格;組織實施國家關於產品價格、服務價格改革方案;負責縣管重要商品價格及相關行業服務價格管理目錄的制定;擬定和調整縣管工農業產品和交通運輸價格及相關行業服務價格的標準。

(八)收費管理股(負責人:潘保文)

組織實施國家關於收費改革議案;負責全縣行政事業性、公益性收費的管理和收費標準調整的審核上報工作;擬定和調整縣管收費(價格)標準;擬訂並實施治理亂收費辦法。

(九) 物價檢查所(負責人:孔凡吾)

依法監督檢查同級人民政府業務主管部門,下級人民政府,全縣範圍內的行政事業、經營性收費單位,有關企業及個體經營者的價格違法行為和案件。

協同價格事務所對有關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開展物價方面的諮詢服務。負責全縣範圍內商品和服務的明碼標價工作和“執行物價計量政策法規最佳單位”活動的開展。負責指導、幫助協調農村中心物價檢查管理所和各項工作的開展。負責縣衛生、教育系統的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工作。

執法工作依據的主要法律、法規包括:

(1)《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法》

(4)《制止牟取暴利的暫行規定》

(5)《河南省價格監督檢查條例》

(6)《河南省制止不正當價格行為和牟取暴利條例》

(十) 價格認證中心(負責人:袁五營)

在所屬行政區具有刑事、民事、經濟及糾紛財物(包括土地、房地產、資源性資產、理賠物、抵押物、應稅物、無主物、走私物、事故定損、工程造價、股票、證券及無形資產等各類涉案標的)的價格鑑定;價格行為合法性價格水平合理性認證、價格糾紛調解的資質。

開封縣價格認證中心取得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證的有兩名:鄧新顏、閆幫偉;其它人員取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涉案財物價格鑑證員崗位證書。

(十一)開封縣價格調節基金辦公室(負責人:楊躍民)

自1997年價格調節基金辦公室成立以來,為進一步穩定市場物價,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確保人民民眾生活,在社會主義經濟條件下,調控市場價格的重要經濟手段,價格調節基金主要用於:

(1)平衡主要副食品價格暴漲暴落的臨時性價格補貼;

(2)重大節日期間對主要副食品價格的補貼;

(3)扶持“菜籃子”生產基地建設及調控市場價格的建設項目;

(4)縣政府為平抑市場物價臨時採取的其它必要補貼;

(5)縣政府調控市場的其它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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