閆海,男,1976年生,遼寧本溪人,研究方向新國家法學。2002年起於遼寧大學法學院任教,2004年晉升講師,2008年破格晉升副教授,2007年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訪問學者。
2007年、2009年入選遼寧大學優秀青年教師資助計畫,2008年入選遼寧大學第七批中青年骨幹教師,2009年入選遼寧省“百千萬人才工程”千人層次。擔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財稅法學教育研究研究會理事及遼寧省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等。在《經濟社會體制比較》、《比較法研究》、《政治與法律》、《當代法學》、《月旦財經法雜誌》等學術報刊發表論文近80篇,其中4篇被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全文轉載。
先後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項目“公共預算過程、機構與權力——一個法政治學研究範式”(2007)、法務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中青年項目《貨幣權論綱——兼議國際金融危機的經驗與教訓》(09SFB3032)、
香港法律教育信託基金“《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在香港實施之研究”(2007)、遼寧省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項目“地方財政權的憲政邏輯和制度構建”(2005)、遼寧省高校創新團隊項目“稅收徵收管理的法理與制度”(2009)及遼寧省經濟社會發展研究項目“媒體近用權與政府規制立法”(2006)、“後WTO時代的稅收法治改革研究”(2008)、“維護就業穩定應對金融危機”(2009)等課題。
榮獲遼寧省哲學社會科學成果獎及各級學術團體獎勵十餘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