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豐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機構職責一、研究提出和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全縣經濟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預期目標及調控措施;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發展規劃。 二、負責匯總和分析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對全縣巨觀經濟運行進行監測、預測和預警,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和政策措施。 三、制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綜合改革方案,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

機構職責

一、研究提出和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全縣經濟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預期目標及調控措施;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發展規劃。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作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二、負責匯總和分析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對全縣巨觀經濟運行進行監測、預測和預警,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和政策措施。貫徹執行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提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調控措施,建立和完善經濟社會發展調控體系。

三、制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綜合改革方案,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大力發展資本市場,積極培植上市資源,指導和推進企業上市工作。

四、負責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工作,制訂和實施國民經濟動員計畫,編制國民經濟動員應急保障預案、方案;組織國民經濟潛力調查,編制、審批和管理國民經濟動員項目。

五、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及資金來源和資金投向;負責全縣項目庫建設;規劃重大項目布局;綜合編制全縣財政性資金年度投資計畫;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政府性各種專項建設基金的項目計畫;負責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的年度項目計畫,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和申報;負責全縣公益性項目的建設管理;組織重點項目的編制工作,申報有關基本建設和利用外資項目;審批實行備案制以外的項目;負責安排縣重點項目計畫,按照分工實施對重點項目的管理。

六、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研究提出本縣產業發展的導向、政策和產業布局,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研究推進工業化、城市化和信息化;參與制定工業行業規劃和能源發展規劃;參與制定全縣信息化發展規劃。參與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裝備的消化創新工作。

七、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參與研究並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安排以工代賑資金,組織實施以工代賑項目。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地區經濟協作工作。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協調生態建設的重大問題。

八、參與編制全縣第三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和銜接全縣重要商品收儲、動用計畫,引導和調控市場。參與制定全縣重點市場發展規劃,負責全縣重要市場建設的規劃布局,引導市場體系的培育和完善;參與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九、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社會事業的基本建設項目審查申報工作;研究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貫徹執行價格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執行上級規定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負責價格法規、政策的宣傳;負責轄區內價格監審,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年審,治理亂收費;負責指導和監督市場交易中的價格活動,規範市場價格行為。建立和完善公益性、公用性事業價格決策制度;按照價格運行機制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價格監測和調控體系,綜合利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調控市場價格。負責全縣主要農副產品價格、公用事業價格和流通費用的調查以及價格的監測上報工作;負責轄區的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查處各類價格(收費)違法行為和違法案件。對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檢查。

十一、規範“12358”視窗服務,及時受理並查清民眾反映的難點、熱點問題。

十二、負責轄區內涉案物品和道路交通事故中損壞車物的價格評估。對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收繳的贓物、賠償物出具價格認定監證書,對無主、假冒等物品實行估價監證。

十三、承擔縣國防經濟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的相關職能。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設定

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制定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文電管理、秘書事務、檔案管理、來信來訪、機關財務、資產管理、保密保衛工作。協助委領導做好委機關的宣傳、統戰、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委機關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負責規劃、實施本委計生、幹部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本委退休職工管理工作。

發展規劃科(以工代賑辦)

研究巨觀經濟動向及對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參與地方經濟法規的起草工作;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布局,提出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及政策建議;編制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進行縣域經濟的預測和分析及經濟調控的對策建議;調查研究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研究國家財政金融政策,分析經濟和社會發展資金需求情況,提出縣投融資戰略的建議;研究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措施,研究制定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以及重大項目的提出;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問題,加快工業經濟、個私經濟的發展;負責開發區、工業園區的聯繫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農村小城鎮發展規劃等工作。研究國家和省扶貧政策、提出利用優惠政策的建議和措施;參與全縣扶貧開發規劃編制和扶貧項目資金監督檢查;組織編制以工代賑規劃審查、編報以工代賑年度項目資金計畫;負責以工代賑項目的實施和資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以工代賑項目以外的財政性扶貧資金項目編報及工程招投標。

國民經濟綜合科(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監測計畫執行情況;協助做好經濟運行形勢分析,提出有關政策、措施建議;協助研究編制國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並編制經濟和社會發展專項規劃,並做好規劃與政策、年度計畫的銜接平衡工作;承辦經濟動員辦公室工作;審批和申報工業、水利、農業、畜牧業、水產業、第三產業以及社會發展備案制以外的項目;做好項目備案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電力建設、電網改造工作;制定全縣市場建設規劃;負責省、市、縣第三產業引導資金的安排和管理;做好物流發展的政策研究、規劃編制及項目實施;做好全縣第三產業發展的牽頭、組織協調工作;會同教育部門編制中國小招生計畫,做好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投資科(行政審批服務科)

編制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投資結構、資金來源和資金投向;分析監測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情況,提出調控的政策和措施;綜合編制全縣財政資金年度投資計畫;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政府性各種專項建設基金;指導監督政策性資金使用方向;負責政府出資的公益性項目建設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計畫管理和項目備案;負責投資項目的監督管理和協調工作。負責備案制外基建項目的審批和申報工作。研究和提出民間政策。研究提出我縣利用外資的投資政策、規模和投向;編制外商直接投資和境外投資項目計畫。組織研究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做好國土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下達全縣房地產開發建設用地計畫;編制資源綜合利用、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審批此類重要項目;參與編制和下達生態環境、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和土地、復耕計畫。

區域經濟科

研究提出全縣信息產業發展戰略的措施建議;參與經濟、政務信息網路建設,推進與國家、省、市及經濟發達地區的聯網,發展鄉(鎮)入網,促進全縣經濟信息網路化建設;負責本委網站建設、更新和維護;負責本委辦公自動化建設及管理;利用信息網路收集、篩選、發布國家產業政策、投資動態及鼓勵外商投資政策,發布我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招商項目和名、特、優、新產品產銷信息,辦好《長豐發展》等專刊。

縣重點項目辦公室

縣重點項目辦公室屬縣重點項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提出全縣重點建設項目規劃和年度計畫,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負責全縣項目庫建設;研究國家財政、金融投資政策;組織指導項目的編制工作;申報、審批重點項目;負責組織國家、省、市和縣出資的國債資金、財政性建設資金和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投資的重點項目招投標,以及工程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投資概算的監督檢查,並配合國家、省重大項目稽查特派員辦公室開展工作;負責組織重大項目竣工驗收和後評價工作;協助做好縣招商引資工作;承辦縣重點項目領導組交辦的日常工作。做好省、市重點項目建設辦公室交辦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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