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清縣土地管理局
長清縣土地管理局建於1988年3月,設2科1室,編制5人。 改稱長清縣土地礦產管理局,局機關設4科1室1所,即地籍科、用地計畫科、監察科、礦管科、辦公室、估價所,編制25人。 土礦局具體負責長清縣行政區域內土地和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及保護管理。
長清縣土地管理局建於1988年3月,設2科1室,編制5人。至1994年2月與礦產管理局合併, 改稱長清縣土地礦產管理局,局機關設4科1室1所,即地籍科、用地計畫科、監察科、礦管科、辦公室、估價所,編制25人。至1997年,機構編制未變。土礦局具體負責長清縣行政區域內土地和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及保護管理。 1994年以來,縣土地礦產管理局認真貫徹執行“十分珍惜與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和國務院及省、市有關部門關於土地礦產管理方面的有關方針政策,加強對土地、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管理和執法力度,強化保護措施,同時,注重隊伍自身素質建設,不斷深化體制改革,逐步將土地、礦產資源管理納入了法制化、規範化軌道。在土地資源調查、礦產資源調查、土地登記發證、土地開發復墾、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及嚴格依法行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顯著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