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街舞協會

協會章程

長治市街舞協會 長治市街舞協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長治市街舞協會(英文名為:Changzhi Street Dance Association;英文縮寫: CZS DA

第二條 協會性質:

長治市街舞協會在長治市體育局、長治市民政局的領導下,由全市街舞愛好者和工作者資源結合的從事街舞交流活動的非營利性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街舞藝術界的橋樑和紐帶,是廣大街舞藝術工作者聯繫人民民眾走向市場、走向社會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發展文藝事業和文化產業、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本協會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準則。

第三條 協會宗旨:

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三貼近,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把街舞藝術和中國夢緊密聯繫在一起,尊重藝術規律,繼承優良傳統,推動自主創新,發揚文藝民主;團結和組織全市街舞藝術工作者,為繁榮和發展長治市街舞事業,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而奮鬥,為構建和諧長治作出積極貢獻。

第四條 長治市街舞協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按自身的特點,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在工作和活動中,堅持以“聯絡、協調、服務、指導”為原則。服從長治市體育局、長治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組織比賽

1、全國性街舞比賽。

2、協會所在地區的比賽及與各地有關單位聯合舉辦的比賽。

3、比賽規則按國家組織有關規定執行。

(二)組織教學、考核

舉辦各種類型的公開課,邀請國內街舞外專家授課、培訓、考核教練、裁判等專業技術人才。

(三)對外交流

積極參加全國性街舞工作會議,組團或派選手參加全國性比賽。加強與港、澳、台等街舞組織的交流與合作。

(四)業務指導

積極指導與支持本協會單位會員的業務活動。

第七條 本協會以最廣泛地團結和組織街舞愛好者為己任,對會員有協調、服務及業務指導的責任,積極宣傳、推廣、普及和提高我市街舞水平。

第八條 積極蒐集、研究有關資料、教材,組織街舞藝術研討、交流座談和演出觀摩等活動,促進街舞創作、表演、理論、評論和街舞教育事業的提高與發展。提高會員的街舞技能,擴大街舞在我市的影響。

第九條 組織教學。聘請有資格、有影響的教師執教,有計畫的舉辦全市性的街舞教練師資培訓。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請優秀的街舞選手、專家來我市講學,考核頒證。

第十條 組織比賽。舉辦強化集訓班,辦好賽事,不定期地舉辦本會內部定級、晉級比賽,條件成熟時將舉辦省級乃至全國邀請賽,對優秀街舞創作、街舞表演、舞蹈理論成果以及對在街舞教育和其他舞蹈工作中有顯著貢獻的會員,予以獎勵。計畫性地邀請國內外選手、團體來我市表演。

第十一條 建立我市職業街舞表演隊。

第十二條 組織成立街舞培訓中心和定級考證工作。為豐富人民民眾的文化生活、為街舞的普及與提高做出貢獻,條件成熟時成立長治市街舞學校。

第十三條 依據憲法、法律、法規,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會員

第十四條 本團體的會員種類分為個人會員和團隊(機構)會員。

凡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積極組織、參與街舞藝術創作、表演、評論、研究、教學、編輯、翻譯、對外交流的街舞愛好者個人或團隊(機構),擁護本協會章程,具備下列條件者,可提出入會申請,由本會常務理事會審議批准,即可成為會員;

個人申請條件

申請加入協會的個人:
(一)年滿18周歲以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強烈社會責任感。遵守協會的章程及管理規則。

(二)從事街舞職業(從正式學習街舞開始計算)一年以上的個人。

(三)在市級比賽中獲得獎項的個人

備註:上述條件中,第二、三條滿足其一即可。

團體、機構申請條件

申請加入協會的團隊(機構):
(1)獨立資質的單位,在行業擁有良好的知名度、美譽度,熱衷於推動長治街舞文化產業的健康發展。
(2)團隊(機構)從事街舞行業兩年以上。
(3)團隊(機構)在省市級街舞比賽中獲得一等獎,或在國家、國際級別的街舞比賽中獲得三等獎。
備註:上述條件中,第二、三條滿足其一即可。

第十五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填寫並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討論通過後予以準發會員證。

第十六條 會員權利

1、享受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與本協會的活動、培訓和學習。

3、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會員的合法權益受到無故壓制或侵犯時,有權向本會反映,要求為之辯護和申訴;

6、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七條 會員義務

1、遵守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2、按規定繳納會費,作為開展各類活動的經費。

3、接受本協會的領導,積極參加本協會開展的各項活動。

4、不得將協會會員證外借。

5、向本會反映情況,遞交信息,提供有關資料;

6、協助本會開展工作,籌集活動資金;

7、自覺維護協會的信譽和形象,在朋友中擴大協會的影響。

第十八條 會員退會應提交書面申請,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之內不繳納會費或者不參加本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九條 本會會員中凡被剝奪政治權利者,或嚴重違反本會章程者,經本會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凡長期不從事舞蹈事業,或放棄與本會聯繫者,自動退會。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二十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執行職權。理事會閉會期間,主席團為最高領導機構。

第二十一條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需由理事會表決通過,經上級領導審查並經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二十四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二十五條 理事會的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指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二十六條 理事會須由全部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七條 理事會會議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八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九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三十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每月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三十一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業務領域內有較大的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三十二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三十三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四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三十四條 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五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召開會長工作會議,決定本會重要事宜。

第三十六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代表本會處理對外交流事宜;

(六)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三十七條 本會設名譽會長、名譽顧問、顧問、名譽理事若干人,就本會工作給予指導。

第三十八條 本會設秘書處,為本會的常設辦事機構,會長秘書長主持日常工作,負責日常行政管理。

第三十九條 會長是本會的法人代表人,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匯報工作。在獨立開展工作的範圍內發生的問題,造成工作或經濟損失,由本會常務理事會和會長承擔責任。理事會是本會全市的工作網路,有權督促檢查本會的日常工作。本會開展活動和工作由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四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其它合法收入。

一切為解決本會的經營提供開展活動的條件,對本會實現共同目標、對有突貢獻的人士,由本會提名上報,經長治街舞協會常務理事會評議批准,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四十一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四十二條 本會經費管理

(一)本會設財務部,由專業財務人員管理,每年年底公布帳目一次,接受全體會員監督。

(二)財務管理認真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制度,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

(三)財務審批權由法人代表執行,其它單位和個人不得代管。

第四十三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四十四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五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六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七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八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九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五十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的十五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五十一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五十二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五十三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四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五十五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六條 本章程經 2016年12月17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七條 本章程的修改權,屬會員代表大會;解釋權屬本會常務理事會。

第五十八條 本章程自2016年12月17日起生效。

長治市街舞協會 於2017年5月21號承辦山西省街舞錦標賽(長治賽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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