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長治市統計局主要職責:
(二)根據國家巨觀管理和科學決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和統計調查體系,按照全國統計的基層報表制度,制定科學的統計標準,審定部門統計標準。
(三)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協調各縣市、區、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審查各縣、市、區、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組織全市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四)蒐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等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和景氣監測,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提供諮詢建議。蒐集、整理、提供全國及全省各地區統計資料,對市外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進行分析和對比研究。
(五)建立健全統計執法檢查制度,統計數據質量評估制度,保障統計數據準確。
(六)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規劃、協調全市社會經濟統計信息諮詢服務行業,積極培育和發展信息諮詢服務市場。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縣、市、區、各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八)研究制定全市統計體制改革方案和實施辦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九)統一管理各縣、市、區政府部門的統計事業費,協助管理縣、市、區統計局局長、副局長,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及資格考試工作。
(十)受國家統計局、省統計局和市人民政府委託,管理國家、省、市設在各縣、市、區的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組織指導全省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和統計書刊出版工作。
(十一)開展統計工作和統計科學的國內交流與合作。
(十二)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張宏偉
副局長:周旭雲
紀檢組長:關沁萍
副局長:常建明
總統計師:周衛平
農調隊隊長:黃愛琴
省監測中心副主任:王來忠
下屬單位
(一) 長治市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
(二)長治市統計局普查中心
(三)長治市統計執法監察大隊
(四)長治市統計監測中心
(五)長治市統計教育考試管理中心
(六)長治市統計諮詢研究中心
(七)長治市統計數據管理中心
(八)長治市社情民意調查中心
(九)長治市統計信息化服務中心
(十)長治市統計局城區調查監測中心
(十一)長治市統計局郊區調查監測中心
(十二)長治市統計局長治縣調查監測中心
(十三)長治市統計局襄垣縣調查監測中心
(十四)長治市統計局屯留縣調查監測中心
(十五)長治市統計局平順縣調查監測中心
(十六)長治市統計局黎城縣調查監測中心
(十七)長治市統計局壺關縣調查監測中心
(十八)長治市統計局長子縣調查監測中心
(十九)長治市統計局武鄉縣調查監測中心
(二十)長治市統計局沁縣調查監測中心
(二十一)長治市統計局沁源縣調查監測中心
(二十二)長治市統計局潞城市調查監測中心
(二十三)長治市統計局高新技術開發區調查監測中心
下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法制科牌子)
主要職責:綜合協調、管理全市統計政務信息的綜合、傳遞與反饋,統計工作情況的總結與交流,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教育、財務、行政後勤、固定資產、文秘、檔案、機要保密、老幹部管理等工作,草擬重要統計檔案和報告,組織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資格考試;研究提出統計體制改革方案和實施辦法;負責草擬和修訂地方統計規章制度,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貫徹和監督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檢查處理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負責本部門和下屬單位的安全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科
主要職責:負責對全市經濟、社會運行狀況進行檢測、分析和預測,提出重大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和巨觀戰略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並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管理巨觀統計數據,定期整理、編輯,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資料。組織貫徹國民經濟、社會統計指標體系及統計調查制度,研究制定管理全市調查制度方法;組織協調統計基層業務建設建設;組織實施新國民經濟核算制度,負責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地區收支和資產負債核算,編制經濟循環賬戶,進行總供給與總需求的測算,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分析研究報告。推動各縣市區、各部門的統計業務工作;組織實施基本單位的統計調查和統計數據的質量評估。負責財政、金融、稅務等部門綜合資料的收集。
(三)工業交通科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工業、運輸、郵電企業統計調查,準確、及時、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工業、運輸、郵電企業統計基礎工作,並進行統計分析。
(四)固定資產投資科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準確、及時、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施工企業以及建築業全行業的調查統計數據,負責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固定資產投資和建築業、房地產業統計基礎工作,負責地質勘探、房地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統計,並進行投資、房地產和建築業的統計分析。
(五)貿易外經科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批發零售貿易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外經、外資、財政、金融和旅遊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六)社會科技科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全國人口普查,人口和勞動統計調查制度,準確、及時、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人口、勞動力及其就業狀況、各行業從業人員和勞動報酬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抽樣調查和檢查、評估,負責人口、勞動力、從業人員和勞動報酬的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科技和服務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統計調查制度,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統計監測,準確、及時、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科技發展,技術進步及服務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社會科技統計的基礎工作,負責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出版、檔案、環保、民政、法務部門等統計和資料收集,進行社會和科技發展的統計分析。
(七)能源統計科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能源統計調查制度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實施對全市國民經濟各行業節能和重點能耗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組織全市能源統計調查、綜合整理、統計數據提供,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分析,進行全市能源平衡統計與核算、監測評價,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定期向社會發布節能降耗統計信息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能源統計基礎建設工作,開展統計分析。
(八)服務業統計科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國家和山西省統計局服務業統計方法制度,負責全市服務業統計方法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市服務業統計,綜合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開展統計分析研究、監測預警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服務業統計工作綜合管理,組織指導基層服務業統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