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氣象局

機構概述長治市氣象部門始建於1953年,是山西省氣象局和長治市人民政府雙重管理的職能部門,擔負著對全市氣象部門工作的管理和業務工作。 工作職能長治市氣象局負責長治市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法規科負責監督、檢查、宣傳、學習氣象法律法規的執行;組織貫徹上級頒布的有關氣象科技服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等,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和細則;負責全市的科技服務管理工作。

機構概述

長治市氣象部門始建於1953年,是山西省氣象局長治市人民政府雙重管理的職能部門,擔負著對全市氣象部門工作的管理和業務工作。現管轄全市11個縣(市)局,其中長治縣、襄垣為國家基本站,其余為一般站。市局機關設有4個管理科室,4個直屬事業單位,全市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31人。其中市局機關61人,各縣(市)局70人;具有高級職稱的7人,中級職稱41人。

工作職能

長治市氣象局負責長治市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組織管理長治市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負責在長治市的氣象監測、預報管理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做出評估,為長治市人民政府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長治市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負責向長治市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象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協助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市、縣氣象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機構設定

(一)、行政管理科室四個
1、 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應急辦)
協助市局領導組織協調各項工作,負責全局性重大活動組織安排;負責機關辦公事務;負責目標任務管理、規章制度、文秘、安全及車輛管理、應急氣象服務的組織等工作。法規科負責監督、檢查、宣傳、學習氣象法律法規的執行;組織貫徹上級頒布的有關氣象科技服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等,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和細則;負責全市的科技服務管理工作。
2、業務科
擬定全市氣象部門業務系統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業務技術體制改革及新技術的推廣、監督和檢查;負責各項業務工作的管理。
3、計畫財務科(審計室)
負責編制全市氣象事業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氣象事業費的管理和執行;負責全市氣象部門建設項目的論證檢查、監督驗收等項工作;負責全市氣象部門各項投資經費的預算、決算及季報月報等會計報表;負責全市氣象部門的審計工作。
4、人事教育科(紀檢組)
協助市局領導管理氣象部門人事教育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人事、勞動、教育、工資、社會保障的方針政策;負責承辦職工調配、幹部考察、考核、任免、調配、政審、獎懲和退休審批以及精神文明建設等項工作;負責全市氣象部門紀檢監察和老幹部工作。
(二)、直屬事業單位四個
1、氣象台
負責製作和發布長治市範圍內的天氣形勢預報和長、中、短期天氣預報、災害性天氣預警報,及時向有關領導提供各類天氣情報;負責社會公益服務、決策服務,提高服務質量。
2、氣象科技服務中心
負責製作發布專項預報,充分利用各種媒體手段,增加服務內容,改進服務形式,提高服務質量。組織實施上級頒布的有關氣象科技服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具體實施辦法和細則;負責預報產品的深加工、包裝及行銷專業、專項預報的開發工作。
3、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市局機關的後勤保障服務工作;負責水、電、暖、煤氣、固定資產、環境、治安保衛、綜合治理、消防、衛生、門房等項工作的管理。
4、防雷監測中心
負責執行法律、法規、政策賦予的職責;負責管理長治市的防雷工作,組織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安排,督促和檢查《山西省防禦雷電災害管理辦法》和當地相關配套政策的執行。
長治市氣象部門在中國氣象局、山西省氣象局和長治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各項工作得到快速發展。特別是都卜勒天氣雷達建設的完成,將進一步提高對暴雨、冰雹等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警能力,切實做到變救災為防災,更好地為長治地方經濟發展、防災減災決策、抗旱防汛、航空、公路大交通提供優質的氣象保障服務必將起到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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