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火化
去火化前最好先電話聯繫 先拿到死亡證明書 在辦火化手續
長沙市火葬場火化程式
(一) 要取得死亡證明書
人死後,喪家或單位必須取得死亡證明。在醫院死亡的,由醫院出據死亡證明;在家因病死亡的,由村委會、居委會或派出所出據死亡證明;非常規原因死亡的,由所在單位或公安部門也據死亡或火化證明。然後憑上述證明到住地派出所註銷戶口。
(二) 要作好死亡說明
領取死亡證明後,即可打電話或派人與殯儀館、殯葬服務站或火化場聯繫,預定接屍時間,告知死者姓名、住址、年齡、性別、死亡原因、死亡時間、屍體所在地點、死者戶口所在地點;家屬姓名、住址、電話、與死者關係;死者是否脫穿衣服、是否需要舉行追悼和告別儀式等。在接屍體時,喪家或單位應在接屍車到達之前準備好死亡證明、所需衣物等,死在醫院的應辦理好出院手續。
(三) 要辦好火化手續
屍體運到殯儀館後,隨車家屬(接屍車可隨帶家屬二至三人)首先到業務室,交驗死亡證明,選購骨灰盒,領取火葬證,辦好交款等項手續。取骨灰一般需要二至三天,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時,可辦理提前取灰手續。在聯骨灰時要持火葬證在取骨灰處領取。如果屍體運到殯葬館後因故不能馬上火化,右在業務室辦理屍體冷藏手續。
(四) 需要在殯儀館舉行告別儀式或召開追悼會
喪家或單位要事先與殯儀館業務室的承辦人員聯繫,定好租用時間,租賃禮堂、告別室、花圈、鮮花、小白花、黑紗等各類事宜。
(五) 需要暫存骨灰
按暫存骨灰的規定,有的憑火葬證在火化地可直接聯繫辦理,有的憑火葬證到指定的骨灰堂聯繫辦理。暫存時間,一般三年,超過時間的可以續存。如果過期不取也不辦理續存手續,,則由骨灰堂酌情處理。在辦理骨灰暫存手續時,由骨灰堂填發給骨灰暫存證,喪家或單位應妥為保管,持證可隨時到骨灰堂瞻仰親屬骨灰。瞻仰時應遵守骨灰堂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