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花鳥畫家協會

長沙市花鳥畫家協會

長沙市花鳥畫家協會是經長沙市民政局批准登記註冊的民間組織、是長沙市文聯的直屬協會。協會作為長沙花鳥畫藝術交流的平台,將進一步整合長沙的花鳥畫藝術資源,逐步打造花鳥畫藝術長沙品牌。打造溫馨、和諧、奮進的“花鳥畫藝術家之家”。加強對外交流,搭建服務平台,創建花鳥畫藝術人才成長的良好環境。豐富藝術內涵,創新活動形式,不斷濃厚花鳥畫藝術發展氛圍。

主席團

長沙市花鳥畫家協會第一屆主席團名單

主席 童治軍

副主席 謝勝文、朱戊揚、周漾瀾、胡長生

主席團成員(按姓氏筆畫排序)

甘琳利(女)、葉曉蘭(女)、范飛、徐海

秘書長

范飛(兼)

副秘書長

鄒和平、顏國良、李崟銀、陶潤文、全朝暉、許勇

理事會

長沙市花鳥畫家協會第一屆常務理事名單(按姓氏筆畫排序)

甘琳利(女)、葉曉蘭(女)、朱戊揚、全朝暉、李崟銀(女)、李贛湘、吳振明、鄒和平、范飛、周漾瀾、胡長生、徐海、童治軍、謝勝文、顏國良

長沙市花鳥畫家協會第一屆理事名單(按姓氏筆畫排序)

馬櫻子、毛亦農、甘琳利(女)、葉曉蘭(女)、代碧武、寧湘、朱戊揚、劉保山、許雙成、伍英鷹(女)、李雲峰、李少寧、李集林(女)、李和鳳、李崟銀(女)、李慧(女)、李贛湘、楊文善、楊紅濤、顏秋禮、吳振明、鄒力農、鄒和平、宋旦、張敏、范飛、周漾瀾、陳楓、胡長生、胡興書、徐芬(女)、徐海、唐風、唐志、黃澤亮、陶建華、葛旭東、蔣艷籬(女)、童治軍、謝勝文、廖卉鈺(女)、譚演湘、顏國良、潘志佳、戴魯濱、王菁(女)、劉光達、王小鋒(女)、楊輝、尚仙(女)、肖文、張振興

工作機構

辦公室

主任:全朝暉

副主任:馬蓉 彭浩 劉華

組聯部

主任:周漾瀾

副主任:范飛 馬蓉

創作部

主任:朱戊揚

副主任:葉曉蘭 鄒和平

培訓部

主任:胡長生

副主任:甘琳利 顏國良

對外交流部

主任:徐海

副主任:許勇

會員名單

長沙市花鳥畫家協會會員名單(根據入會情況,進行更新)

丁印軍、義軍正、馬蓉(女)、馬櫻子、王小鋒(女)、王飛涯、王志堅、王志容(女)、王迪瓊(女)、王忠勇、王定榮、王炳耀、王琳(女)、王雄軍、毛亦農、文波、方小平(女)方旦、鄧斌、甘琳利(女)、左平輝(女)、龍銀花(女)、葉曉蘭(女)、史嘉穎(女)、付玲(女)、代碧武、馮碧輝(女)、寧湘、朱戊揚、朱賢明、朱翠英(女)、伍鴻雁(女)、伍英鷹(女)、全朝暉、劉巧眉(女)、劉光達、劉芬珍(女)、劉保山、劉暉(女)、劉朗清、劉碧雲(女)、關細純(女)、江文倩(女)、許雙成、許勇、尋棟、孫凱(女)、陽新娟(女)、蘇次娥(女)、李雲峰、李少寧、李月田(女)、李玉均、李肖傑(女)、李果子、李和鳳、李享(女)、李潔(女)、李礪、李崟銀(女)、李超然、李雄傑、李集林(女)、李慧(女)、李贛湘、楊文善、楊正良、楊艾湘、楊平(女)、楊紅濤、楊玖宜(女)、楊燦波(女)、楊穎(女)、楊德、連愛平(女)、肖梅(女)、肖斌能、吳珣(女)、吳振明、吳琳(女)、何佩(女)、何海珠(女)、鄒力農、鄒和平、汪永貴、汪源(女)、宋旦、宋光瑜(女)、宋鐵軍、張力丹(女)、張進生、張岩、張金明、張定然(女)、張美玉(女)、張振興、張健(女)、張敏、張萼秋(女)、張惠娟(女)、陳偉光、陳宏科、陳啟湘、陳楓、陳念偉、陳桂英(女)、陳碧雲(女)、范飛、歐陽沙沙(女)、尚仙(女)、尚晁樂、國豪、易國順、易群妃(女)、羅勝、周九玲(女)、周衛平(女)、周延鯨、周國民、周知軍、周柯章、周樹青、周娜(女)、周勇、周艷陽(女)、周淑雲(女)、周漾瀾、鄭瀟(女)、趙橘(女)、趙黔生(女)、胡長生、胡興書、胡蓉(女)、段茜(女)、姜令芬(女)、姜敏(女)、洪霞(女)、賀金友、袁宏楷、袁國霞(女)、莫雅麗(女)、夏立軍(女)、徐芬(女)、徐麗華(女)、徐迎春(女)、徐海、徐琦、殷中偉、凌子波(女)、高培國、郭安樹、郭春花(女)、唐風、唐志、賓涓伊(女)、陶建華(女)、陶潤文、黃有萍(女)、黃迎宏、黃澤亮、黃順蘭(女)、黃海明、黃輝、蕭凱(女)、盛俐(女)、崔澤民、梁政芬(女)、巢雄輝、彭門楣(女)、彭寧華(女)、彭浩(女)、彭清風、葛旭東、蔣一禾、蔣華容(女)、蔣艷籬(女)、韓小平(女)、喻菊芳(女)、程思(女)、童治軍、曾七郎、曾蔚(女)、曾翠微(女)、謝雲其、謝沐芳、謝勝文、謝濟求、鄢豪(女)、蒙獻軍、賴伯南、裴逸(女)、廖卉鈺(女)、譚建溈、譚演湘、熊琳(女)、顏國良、顏妮丹(女)、顏秋禮、潘志佳、潘重明(女)、戴魯濱、藍愛國、羅慧菁(女)、王仕超、羅思思(女)、王菁(女)、徐冉(女)、陳彪、付力、向葵、張妙英(女)、鄔小明、熊薇(女)、彭凱、王建平、曾曉全、潘水萍、楊敏(女)、楊輝、劉世華(女)、王斐(女)、肖文、甘運友、周健、宋曉明、姜冠華、曾曉奇、廖江培、張紅、張佳、羅斯汀、周靈芝、曹毅

入會條件

一、條件

本協會的會員種類為個人會員,不設團體會員。凡熱愛祖國,擁護中國領導,品行端正,沒有違法犯罪記錄,年滿18歲以上的中國公民,在長沙有正式穩固工作,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美術愛好者(包括在校大學生),可申請加入本協會:

1、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2、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3、在本團體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4、有會員二人以上為介紹人;

5、已是中國美協會員或湖南省美協會員的個人;

6、在協會的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7、積極參加我市美術活動,其作品或理論著作參加市美術展,出版者。

二、程式:

1、提交入會申請表;

2、經理事會或主席團成員討論通過;

3、按規定繳納會費;

4、由理事會授權頒發會員證。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長沙市花鳥畫家協會

英文名

2013年5月8日,長沙市花鳥畫家協會成立。 2013年5月8日,長沙市花鳥畫家協會成立。

Changsha Flower-and-bird-Painting Association

縮寫C.F.P.A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

本協會是由長沙市範圍內從事花鳥畫創作與研究的愛好者、專業人士自願組成的、全市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的民眾人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

本協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文藝的“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組織和依靠花鳥畫家,團結省內理論家和花鳥畫家。廣泛聯繫社會各界,深入開展花鳥畫研究,積極從事花鳥畫創作,培養造就青年藝術人才,為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推動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事業的繁榮發展,為建設省、市提出的文化強省、文化強市而作出應有的貢獻。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長沙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長沙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的住所:湖南省長沙市勞動東路一館三中心市文聯

第二章 舉辦者 開辦資金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舉辦者是童治軍。舉辦者享有下列權列:

(一)了解本協會的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

(二)推薦理事(以下簡稱理事)

(三)有權查閱理事會主席團會議記錄和本協會財務會計報告;

第七條 本協會的開辦資金:3萬元

第八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四)研究花鳥畫發展方向等;

(五)花鳥畫創作;

(六)宣傳講座(包括花鳥畫普及講座,技法培訓,以及花鳥畫的審美宣傳、教育);

(七)舉辦展覽(包括花鳥畫作品展覽,配合省、市主題展覽和對外交流展、提名展、邀請展等)

(八)刊物出版。

第三章 會 員

長沙市花鳥畫家協會 長沙市花鳥畫家協會

第九條 本協會的會員種類為個人會員,不設團體會員

第十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有會員二人以上為介紹人;

(五)已是中國美協會員的個人;

(六)在協會的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七)積極參加我市美術活動,其作品或理論著作參加市美術展,出版者。

第十一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表;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按規定繳納會費;

(四)由理事會授權頒發會員證。

第十二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有權參加本協會的各種活動;

(三)有權對本協會工作進行批評、建議和監督;

(四)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五)享受本協會的各種服務和待遇;

第十三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各項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十四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湖南省花鳥畫家協會主席柯桐枝為協會授牌。 湖南省花鳥畫家協會主席柯桐枝為協會授牌。

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五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六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九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 主席、副主席、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或兼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一屆任期5年。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主席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

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條 本協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長沙市文聯社團經費預算;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一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終 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六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七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經2013年 3月18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五十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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