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芙蓉區住房保障局

職責調整1、將原區房屋產權管理局有關保障性、服務性、技術性、事務性職能劃入區住房保障局。 5、負責考核、監督、管理全區基本住房保障工作。 6、負責建立和管理基本住房保障服務網路,指導街道(鄉、園、局)基本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長沙市芙蓉區委員會長沙芙蓉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芙蓉發[2011]9號),設立長沙市芙蓉區住房保障局(簡稱區住保局),為區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職責調整

1、將原區房屋產權管理局有關保障性、服務性、技術性、事務性職能劃入區住房保障局。
2、將原區房屋產權管理局的行政管理職責劃入區城鄉建設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基本住房保障與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實國家城鎮和農村基本住房保障制度,負責擬訂全區城鄉保障性住房管理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全區保障性住房的審核程式、動態管理、退出執行等方面的制度。
2、負責城鄉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規劃執行;參與城鄉保障性住房的質量監管;負責協調保障性住房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區本級保障性住房的選配、收回、回購、租售、轉讓和租賃補貼發放、調整、終止以及其他基本住房保障工作。
3、負責區本級基本住房保障資金的籌集、監管和使用;承擔區本級保障性住房的籌集和儲備責任;負責區本級保障性住房申請的受理、審核工作;負責配租的保障性住房產權管理、運營管理和維修養護工作;負責區本級保障性住房入住、退出和使用情況的登記檢查工作。
4、負責城鄉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導企業住房制度改革。
5、負責考核、監督、管理全區基本住房保障工作。
6、負責建立和管理基本住房保障服務網路,指導街道(鄉、園、局)基本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7、負責全區棚戶區改造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管理。
8、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住保局設4個內設機構:綜合科、項目管理科、登記審查科、保障房管理科。

人員編制

區住保局機關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為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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