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長沙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是1979年4月經長沙市編制委員會批准成立的行政事業單位,實行自收自支,系長沙市建設委員會二級機構。業務上接受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指導。建站25年來,在全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管理,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發布以及維護建設市場經濟秩序等方面開展了大量的工作,架起了企業與政府溝通的橋樑,為本市建築行業工程造價管理的健康、有序發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多次評為市建委系統先進集體及先進文明單位和省工程造價管理先進單位。舉辦的《長沙建設造價》多次被省造價總站評為優秀期刊和全國優秀期刊,單位綜合治理年年達標,在長沙地區享有較高的聲望,創造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主要工作職能: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設工程造價的方針、政策等,根據國家和省有關工程的法律、法規、條例和規章、規定,制定本市有關工程造價的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工程造價的計價調價依據;收集、整理、測算和發布本市建設工程材料預算價格和各類調價係數,編報定額補充估價表,審批一次性定額估價表;對工程造價實施動態管理。

(三)參與省、市大中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評估、設計概算的審查;參與本市招、投標管理工作,並審查、確定招標工程標底;對工程承發包契約的工程造價、工期進行監督、審查。

(四)解答、調處、仲裁工程定額糾紛;對工程造價進行鑑定;對工程預、結算使用計算機實行規範管理,推廣使用簡單、計算準確、價格適宜、售後服務好的工程造價軟體。

(五)對工程造價諮詢單位資質進行審查、年檢;對執業的造價工程師進行業務指導、培訓、考核和管理。

(六)依法查處違反工程造價管理規定的行為。

(七)根據長建發[2005]287號檔案要求,對長沙市建設工程實行標底備案管理。

(八)根據《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第192號省長令)對竣工結算實行備案管理和施工契約實行備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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