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嶽麓區科學技術局

(四)組織管理全區科技信息、科技統計、科技檔案、科技諮詢和科技宣傳工作。 (六)負責全區技術市場、科技市場、科技獎勵、專利管理、科學普及和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協調工作。 (八)負責科技網路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科技人員政策措施,做好科技人員培訓和管理工作。

根據《中共長沙市嶽麓區委員會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岳發[2010]15號)檔案精神,設立長沙市嶽麓區科學技術局並加掛區知識產權局牌子(以下簡稱區科技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科技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訂全區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戰略與政策,並監督執行。
(二)研究分析全區科技與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編制和實施全區中、長期科技規劃與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區制定的軟科學、科技攻關、新產品試製、科技合作、成果推廣、電子信息套用推廣等計畫。
(三)負責管理全區科學事業費及有關科技專項費用。
(四)組織管理全區科技信息、科技統計、科技檔案、科技諮詢和科技宣傳工作。
(五)研究確定全區科技優先發展領域和重點行業,指導園區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工業、農業科技進步工作,參與技術引進、技術改造、重點工程等重要項目的論證、評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
(六)負責全區技術市場、科技市場、科技獎勵、專利管理、科學普及和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協調工作。
(七)歸口管理全區科技外事工作,促進與國內外的科技交流,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聯繫,引進技術、人才、項目,促進經濟發展。
(八)負責科技網路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科技人員政策措施,做好科技人員培訓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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