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嶽麓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中共長沙市嶽麓區委員會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岳發[2010]15號),設立長沙市嶽麓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人員編制

核定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或紀檢員按有關規定設定。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內設6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黨政工作的組織協調、文電處理、督查督辦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有關檔案、文稿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文書檔案管理、保密和信訪接待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財產管理;負責對外接待和行政後勤保障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機構編制、人事勞資、保險福利、計生等有關工作;牽頭組織績效管理與考核工作;負責區局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統籌安排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年度財務收支預算和年度資金計畫;負責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監督工作,辦理固定資產增加、調撥、報廢的審查、政府採購的審查及控購商品的審查;負責各類財務報表的審核、匯總、上報和綜合統計工作。

(二)建築行業管理科

負責區內建築企業的資質管理和建築業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負責區內建築工程監理單位的資質管理和工程監理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負責審查並協助各施工企業辦理企業安全許可證;負責建築業民工的權益保障和管理;負責指導、協調區內建築業企業外拓和勞務輸出工作;負責指導局屬建築企業改制工作;組織力量參與全區的工程搶險、房屋安全搶險、防汛搶險等應急工作;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外來施工企業的準入及市場行為的監管。

(三)建設工程管理科(加掛建設工程招投標辦公室牌子)

負責建設工程施工方案的審查和應急搶險工程的技術指導;負責初步設計審查和施工圖審查備案工作;負責全區重點工程建設質量監督;負責住建委授權範圍內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核准工作;參與區重點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牽頭負責轄區內建設領域專項治理;負責上報授權裝飾裝修的工程施工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轄區內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轄區內工程建設的造價管理,指導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監理契約備案管理;負責建設工程交易管理和協調。負責綠色建築、節能成果的推廣套用。

(四)房屋產權管理科

負責轄區內集體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工作;負責轄區內房屋的租賃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負責轄區內房地產經紀、諮詢機構登記備案、設立的審批;負責轄區內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的登記備案管理工作;受理消費者對房地產中介機構的投訴。

(五)房屋安全管理科(加掛房屋安全鑑定辦公室牌子)

負責轄區內房屋安全鑑定和安全檢查;負責轄區內特種行業經營性用房的安全鑑定,對危舊房屋的治理進行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負責組織轄區內房屋安全檢查和危房、舊房巡查,排除房屋安全隱患;負責對轄區內國有土地上被徵收房屋拆除工程的安全巡查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的安全工作。

(六)物業監管科

指導和督促轄區內物業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轄區內業主委員會的工作;負責業主委員會的備案管理工作;負責處理轄區內的物業管理投訴;負責指導和監督轄區內物業維修基金管理工作,對申請劃撥使用物業維修基金項目進行審核。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方針、政策、法規;擬訂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的規章草案;研究制定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戰略、近期和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參與全區重大建設項目決策前的調查、研究與論證工作;參與全區城建重點工程項目的調度管理和協調服務工作;負責上級授權新建工程項目的審批;負責上級授權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和施工圖審查備案。

(三)承擔管理全區建築市場的責任。負責指導、監管建設工程招投標和有形建築市場;負責建築施工、裝飾裝修、投標代理等行業的市場監管及機構資質、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負責授權範圍內的施工許可和契約備案。

(四)承擔管理指導全區房地產業的責任。負責全區房地產業的管理和指導;負責轄區房產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和區內房地產經紀、諮詢機構的登記備案、設立的審批。

(五)承擔管理全區房屋產權、危房鑑定的責任。負責全區集體土地的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對物業管理市場進行監管;負責全區房屋的安全鑑定和安全檢查,對危舊房屋的治理進行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負責市住建委授權的房屋裝飾裝修工程的施工審核和監督管理。

(六)承擔轄區內城市房屋徵收工作。負責轄區內城市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工作;負責被徵收房屋安置工作的組織與實施;負責被徵收房屋拆除安全監管。

(七)承擔全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負責全區授權範圍內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建築業企業安全許可;負責全區授權範圍內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八)承擔全區建築節能、牆體材料更新和建設科技進步的責任。負責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和建設科技成果管理,牽頭推進綠色建築、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示範工作。

(九)承擔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行政執法。

(十)歸口管理區城建開發公司,主管區城鄉建設工程公司和西工建設公司。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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