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名師工作室管理細則

學員職責與任務1、學員是名師工作室的學習者、研究者,是名師工作室建設與管理的參與者。 名師工作室年度考核由市名師工作室領導小組和首席名師兩級負責。 2、市名師工作室領導小組考核名師工作室。

長沙市名師工作室管理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我市“名師工程”建設,進一步發揮名師工作室作用,推動全市教師隊伍素質的整體提升,根據中共長沙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長沙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的通知》(長發〔2011〕13號)及市教育局《關於印發<長沙市中國小(幼稚園)名師工作室組建方案>的通知》(長教通〔2009〕19號)等檔案精神,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章 名師工作室的組建

第二條 名師工作室是以學習為主導,以研究為主體,以工作為主線,以骨幹教師為紐帶,以提高教育教學、教育研究能力和促進教師專業成長為目的的研修共同體。工作室在信息化環境下開展活動,傳播先進的教育教學理念和方法,充分發揮名優教師在教育強市中的示範、引領、輻射作用,促進長沙教育高標準、高質量均衡發展,提升長沙教育的知名度。
第三條 名師工作室由首席名師、顧問、名師團隊和學員組成,其中,首席名師1人,顧問2-3人,名師團隊3-5人,學員15-30人。
首席名師的選拔採取教師自薦申報、學校評議推薦、縣(市)區考核審查、市教育局審核認定授牌的程式。首席名師依據條件選聘工作室其他成員,成員選聘結果和工作室項目申報方案經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後,報市名師工作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批准備案。
名師工作室以首席名師本人姓名及研究或培養方向命名。名師工作室實行任期制,以三年為一個周期。
第四條 首席名師的申報條件
1.具備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特級教師、全國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市級骨幹教師等市級及以上優秀(骨幹)教師稱號之一且現仍在教育教學一線工作的教師或校長。
2、熱愛教育事業,愛崗敬業,師德高尚,堪稱育人的模範、教學的能手、科研的專家。
3.有較高的理論修養、先進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創新的意識,有鮮明的教育風格或教育教學特色,業績突出,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國的本學科領域中有較高的知名度。
4.有較強的教育研究和教學實踐能力,能組織、培養和指導骨幹教師進行課題研究。有理論聯繫實際、實事求是、紮實穩健的工作作風。
5.主持市級及以上研究課題至少1項,在核心期刊發表論文2篇或在公開刊物發表5篇,近三年有研究成果獲得市級及以上成果一等獎。
6.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需要,男性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7歲,女性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2歲。

第三章 名師工作室的職責與任務

第五條 首席名師職責與任務
1、主持“名師工作室”的工作,制定本工作室管理細則;制定本工作室三年發展規劃;制定工作室每學年工作計畫,提交工作室總結;建立工作室成員成長檔案,與工作室每個學員簽訂中青年教師培養責任書,督促指導他們制定個人專業發展研修計畫,提交研修總結並對其進行教育、管理和考評。
2、當好教學示範者與指導者。每學年在全市進行名師示範課展示;組織並參與工作室成員的聽課、評課活動,研究學科教學,指導工作室成員總結教育教學方法、經驗、模式;鑽研教育教學理論,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工作室成員的理論學習及研討。
3、堅持教育教學改革實驗。全面了解本學科最前沿的信息與發展動態;深入研究教育教學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積極探索新方法,指導本學科的教學研究和科研課題。在工作周期內主持完成至少一項市級以上重點研究課題並取得成果,撰寫一批優質的教育科研文章並著書立說。
4、堅持理論學習與業務研討,努力提升教育理論素養與學科理論素養,每年參加一次國內外高端培訓或學術交流活動。
5、積極承擔教師繼續教育的課程開發與專題教學任務,每年為教師繼續教育市級培訓、校本培訓舉辦專題講座。
6、積極參加長沙名師網建設,建立工作室網站,以網路為平台開展與學員及其他本學科教師的合作與交流,展示工作成效,發揮示範輻射作用。
7、向市名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年度經費使用情況。
第六條 學員職責與任務
1、學員是名師工作室的學習者、研究者,是名師工作室建設與管理的參與者。
2、樹立良好的師德,倡導無私奉獻精神。善於向名師學習,積極主動參加工作室的活動,在名師的引導下與工作室其他成員合作交流,共同成長。
3、制定個人三年發展規劃;制定個人學年專業發展研修計畫,做好各種研修活動記錄。
4、努力提高教育教學實踐水平,能夠按照教育規律和學生的心理規律,智慧地開展教育工作。每學年在校內進行2次以上教學展示,三年內在名師工作室組織的區縣(市)活動中上一節公開課或研究課;堅持撰寫教學反思(含教學筆記、聽課筆記、評課記錄等),每學年向工作室網站至少提供高質量的教學設計2篇,提供教學實錄、教育案例、教育故事等5篇以上。
5、刻苦學習,努力提升教育科學素養,不斷豐厚教育學、心理學、學科教學的理論功底。每學期至少研讀一本教育教學專著,完成1篇讀書筆記;經常撰寫教育教學、教研或管理札記;每學年完成1篇教育教學論文,三年內至少有1篇論文在市級或市級以上公開刊物發表,鼓勵個人或合作出版著作。
6、堅持教育教學改革實驗;研究教育教學及學校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問題,積極主動地提出改進辦法;每學年參與一項教育教學或學校管理專題研究,三年內參與完成一項市級以上科研課題,積極參加市級以上各類教學競賽,努力取得好成績。
7、幫助維護名師工作室網站,積極參與線上互動式研討,為名師工作室網站提供教育教學信息、教育教學資源;幫助首席名師及時整理工作室活動記錄、成果業績檔案資料。
8、學習認真刻苦、工作成效突出、研究成果豐富的學員,有權優先參加評優、評職稱、晉級以及各級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名教師評選等。
第七條 名師團隊職責與任務
1、遵守名師工作室的各項規定,在首席名師帶領下,共同完成工作室各項目標任務。
2、積極推進名師工作室之間的合作與交流。
第八條 顧問職責與任務
1、為名師工作室提供理論支撐與業務指導。
2、為名師工作室開展各項工作創造有利條件。
3、參與制定或修改工作室工作計畫、管理細則,共同協商工作方式、工作時間。

第四章 名師工作室的組織管理

第九條 市教育局成立長沙市名師工作室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名師工作室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教師工作處。其主要職責是:
1、審查名師工作室首席名師的資格;審查名師工作室培養發展計畫、年度活動安排,檢查名師工作室的工作和學習情況,審查名師工作室工作報告和經費使用情況。
2、對名師工作室及成員進行考核評估。
3、組織名師開展“志願支教 送教下鄉”和名師示範課等活動。
4、舉辦名師個人教學觀摩、名師工作室研修活動展示、名師論壇、名師工作室成員展示課或教學大賽。
5、對名師的成果進行總結、宣傳和推廣。收集匯總名師在教育、教學、科研、學校管理、課程建設等方面的理論成果;支持名師出版教育教學著作。
名師工作室日常工作由首席名師進行組織與管理。
第十條 名師工作室經費標準為每個工作室每年5萬元。名師工作室經費由首席名師所在單位實行專戶管理,首席名師負責具體開支,專款專用。經費主要用於名師工作室的建設、教科研活動、學員的獎勵資金、名師工作津貼和參加高端培訓學習交流及工作室成員加班費、勞務費等。
首席名師和名師團隊成員所在單位對其從事名師工作室的工作,應分別按其相應工作量的1/2和1/4計算。
名師工作室所在學校或區縣(市)應根據具體情況提供配套經費,創造基本條件,支持名師工作室開展教育科研活動或進修提升。
第十一條 名師工作室年度考核由市名師工作室領導小組和首席名師兩級負責。
1、首席名師考核名師工作室學員。名師工作室學員按要求填寫《____年______名師工作室學員年度考核表》(見附屬檔案),由學員所在學校根據其年度績效考核、上崗考核情況進行綜合考評,簽署考核評語,上交名師工作室,首席名師依據其綜合情況進行考核。名師工作室學員的考核結果將作為繼續任用、獎勵及教師繼續教育學分(每人每年計10分)計算的依據。考核不合格的學員,將調整出名師工作室。
2、市名師工作室領導小組考核名師工作室。採取到名師工作室所在學校聽課、座談、查看網站、資料等形式,依據名師工作室開展活動情況,對名師工作室成員的培養規劃實施情況、名師工作室成員的科研成果、教育教學或管理業績、對學員考核等進行全面的綜合考評。對工作業績顯著的名師工作室首席名師及成員,由市教育局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無進展或經費使用不當的工作室,由市名師工作室領導小組辦公室限期糾正。逾期不糾正的,將取消名師工作室首席名師資格。
經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名師工作室,名師每人每年教師繼續教育學分計20分。
第十二條 名師工作室考核項目及備查資料
1、發展規劃、研修計畫及總結(含三年規劃、學年計畫、年度總結)
2、示範課或講座(教學設計、講座提綱及音像資料)
3、指導學科教研活動(活動記錄、照片)
4、課題研究(研究過程記錄及成果)
5、撰寫或發表論文(發表刊物複印件)
6、學科課程開發(校本教材、講課教案或課件)
7、教師繼續教育或校本培訓(講義提綱和課時數)
8、長沙名師網運用及工作室網站建設
9、學校支持名師工作室建設情況
10、學校對首席名師及名師團隊成員工作量落實情況
11、名師工作室經費開支情況
第十三條 名師工作室學員備查資料
1、師德修養(學校、首席名師考核意見)
2、參加名師工作室活動情況
3、發展規劃、研修計畫及總結(含三年規劃、學年計畫、年度總結)
4、讀書計畫及筆記
5、課題研究及參加教學競賽成果(研究過程記錄及成果)
6、撰寫論文(發表刊物複印件)
7、檔案建設(獲獎及參加各類學術活動通知複印件)
8、參加教師繼續教育或校本培訓(聽課記錄、講義提綱和課時數)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名師工作室申報一經批准,由市教育局統一製作牌匾並舉行授牌儀式。
第十五條 本細則由長沙市名師工作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