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紹
2009年7月13日,湖北省政府召開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湖北省長江質量獎管理規定》(以下簡稱“長江質量獎”)。據悉,這是湖北省政府迄今為止設立的最高質量榮譽獎項。
“長江質量獎”為年度獎,在企業或組織自願申請的基礎上,每年組織一次評獎,原則上每年獲得“長江質量獎”的企業或組織數量不超過5家。評定標準主要參照美國波多里奇國家質量獎評定標準,包括領導、戰略策劃、以顧客和市場為中心、測量與分析和知識管理、以人為本、過程管理、結果等部分,標準總分為1000分。獲得“長江質量獎”的企業或組織的總評分不得低於600分(含),若當年申報企業或組織的總評分均低於600分(不含),該獎項將空缺。
“長江質量獎”還引入顧客滿意度指數(CSI)測評,並將測評結果作為評定“長江質量獎”的依據之一。
為確保“長江質量獎”評定過程及評定結果的公正性和科學性,湖北省政府授權省實施質量興省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設立“長江質量獎專家評定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家評審會),專家評審會成員由具有廣泛代表性和權威性的知名學者、質量專家、企業管理專家、行業人士和政府有關部門人員等社會各界人士組成。專家評審會主任委員由主管副省長擔任。評審會實行任期制。評定工作遵循科學、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湖北“長江質量獎”的評選有著非常嚴格的要求,企業或組織申報“長江質量獎”,必須同時具備下列5個基本條件:在湖北省行政區域內登記註冊,具有法人資格,從事合法生產經營或公益活動3年以上;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建立卓越績效模式管理推進機構,有一定數量的自評人員,有效運行卓越績效模式1年以上並提供上一年度自評報告;具有傑出的經營業績或社會貢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其經營收入、利稅總額或總資產貢獻率3項指標之一在上年度位居國內同行業前茅,最近3年未發生虧損;從事非盈利性業務的組織其社會貢獻位於行業前列;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申報“長江質量獎”須有省、市有關主管部門的推薦。
同時,凡存在下列6個問題之一的企業或組織,不得申報“長江質量獎”:不符合國家產業、環保、質量等政策;國家規定應取得相關證照而未取得;近3年有重大質量、安全責任事故(按行業規定);近3年國家、省監督抽查產品不合格,或存在嚴重服務質量問題;近3年內參加“長江質量獎”評定活動存在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近3年內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不良記錄。
“長江質量獎”還建立了嚴格的監督機制,省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對評審工作的監督。對弄虛作假、採取不正當手段騙取“長江質量獎”榮譽的企業或組織,將撤銷其“長江質量獎”稱號,收回獎盃、證書,追繳獎金,並予以曝光。對在評審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後果的機構或個人,將取消其評審工作資格並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屆
2010年6月24日,省政府常務會議聽取了省質量興省領導小組“關於2009年度長江質量獎評審情況”的匯報,與會者一致同意,武鋼成為“首屆長江質量獎”單位,並獎給獎金50萬。神龍汽車公司、江鑽股份公司、國營紅林機械廠、武漢新世界製冷工業公司,同時獲得提名獎,各得獎金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