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
長汀經濟開發區原名長汀騰飛經濟開發區,始建於1995年8月,1999年5月省人民政府批准為省級開發區,2001年騰飛經濟開發區被列為省級鄉鎮企業工業園區,2003年被評為省級工業園區建設先進單位,2005年12月經國家發改委審核為我省首批14個省級開發區之一,並更名為“福建長汀經濟開發區”,2005、2006連續兩年被評為全省“縣域經濟發展十佳”第一名。2009年被評選為“海西十佳品牌工業園區”。近年來,長汀縣委、縣政府把握機遇,積極主動承接經濟發達地區的產業轉移,使開發區建設水平得到很大提升,開發區的規模迅速擴大,由單一的紡織產業發展為現在的“2+2”產業(紡織產業、機械電子產業和稀土精深加工產業、農副產品加工業);規劃面積由1995年的2平方公里發展為現在的25平方公里(含稀土工業園8.78平方公里);由原來一個園區(騰飛區)發展為現在“一區轄三園”:福建長汀經濟開發區下轄騰飛區(與古城工業集中區合併為輕紡工業園)、工業新區(即策武工業集中區)、河田新區(含河田和塗坊工業集中區)三個園區。
2009年,開發區已落戶企業300多家,其中規模工業企業107家,億元企業19家。就業人數達4.35萬人,固定資產投資19.72億元,基礎設施建設投入2.78億元、累計完成9.03億元。2009年工業企業產值首次突破50億元,達54.2億元;規模工業企業產值首次突破50億元,達50.2億元,實現稅收1.65億元。出口總額11376萬美元,增長30.5%;全年共登記外資項目156個,總投資3.45億美元,契約利用外資2.16億美元。
開發區企業產品品牌層次不斷提高,累計擁有中國名牌產品
5個,中國馳名商標4件,省名牌產品13個,省著名商標6件,市知名商標17件,市級企業技術中心6家,省級高新技術企業2家。
產業定位
按照縣“2+2+1”產業(紡織產業、機械電子產業和稀土精深加工產業、農副產品加工業)規劃,紡織產業:打造成“海西紡織產業品牌基地”,最終成為“中國紡織產業基地”;機械電子產業:打造成為福建省汽摩配的重要生產基地、中國南方電子產品配套重要基地;農副產品加工產業:打造區域性乃至福建省、海西富有特色的農副產品加工業基地;稀土產業:打造成中國南方稀土產品深加工基地;現代物流產業:打造成“輻射閩粵贛以至東南亞的區域性現代物流中心”。優惠政策
為鼓勵縣內外客商在我縣投資符合我縣產業方向、以生產性項目為主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制定相關優惠規定。財政方面
1、對投資生產性項目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除享受國家、省、市有關老、少、邊、窮地區稅收優惠政策外,自企業登記註冊年度起5年內,凡年度上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中縣財政實得部份(其中:增值稅25%、企業所得稅40%為縣財政實得部份)達到10萬元以上的,按一定比例由縣財政安排資金獎勵,作為企業科技創新基金,扶持企業發展。具體是:10—50萬元(含50萬元)按20%獎勵,50—100萬元(含100萬元)按25%獎勵,100—500萬元(含500萬元)按30%獎勵,500萬元以上按35%獎勵。企業在次年3月份憑入庫稅單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由財政部門會同各園區管委會、產業主管部門和稅務部門對企業的申請材料審核並提出意見,報縣政府批准後撥給。2、對投資生產性項目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建設期內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工本費除外),除明文規定需上繳國家、省、市的,其餘一律按現行同類項目收費標準就低減半徵收。
2、工業用地、廠房建設及辦證費用方面
用地
1、投資生產性項目的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達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企業用地達到工業項目投資強度的相關要求的(例如:紡織、服裝、鞋帽製造業、農副食品加工業≥60萬元/畝;機械製造產業≥85萬元/畝;電子等高科技產業≥119萬元/畝;金屬製品業≥70萬元/畝。如遇政策性調整,以新的政策規定為準),其工業用地按國家有關規定採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公開出讓(落戶長汀經濟開發區的企業,工業用地土地出讓金屬於耕地的每畝不低於6萬元,屬於山地的每畝不低於4萬元)。為鼓勵企業加快投資,對按契約要求完成投資的企業給予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獎勵。在兌現獎勵前,縣開發區、財政局根據企業的建設情況分期借給企業。具體如下:原則上企業規劃廠房主體基礎部分完成、地上部分已施工的借給50%,生產廠房的建設面積達到規劃建設批覆要求且生產設備到位並正式投產後(以取得第一筆銷售產品收入為標準)再借給40%,企業按契約要求全部履行後再借款10%,並將所有借款轉為獎勵金,兌現全部獎勵給企業。2、長汀經濟開發區(含騰飛區、工業新區、河田新區)內提供的工業用地按“三通一平”或現狀高程供給,用地標高由縣城鄉規劃建設局提出設計方案報縣工業用地領導小組審定。
廠房建設
1、投資業主可與廠房業主自行簽訂租賃契約。經長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和招商部門認定屬於新辦紡織、機械電子、農副產品加工、稀土深加工的“2+2”產業項目,且年上繳增值稅、所得稅達10萬元的規模以上獨立法人企業,自批准規模以上企業之月起二年內由縣財政按照實際使用的廠房面積給予補助。具體是:每年補助2元/m2.月,第三年開始財政不予補助。若企業發展勢頭良好,可優先安排工業建設用地。凡改換企業名稱或法人代表,投資業主無實質性變化,不得享受廠房補貼。2、凡自帶項目、自建廠房,廠房建築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規模企業(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由財政按企業實際投資規模及廠房建築面積給予分期補助,具體標準是:實際投入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在1000—3000萬元之間的企業,工業廠房按建築面積30元/平方米補助;實際投入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在3001--5000萬元之間的企業,工業廠房按建築面積50元/平方米補助;實際投入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在5001--7000萬元之間的企業,工業廠房按建築面積70元/平方米補助;實際投入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在7001萬元--1億元之間的企業,工業廠房按建築面積90元/平方米補助;實際投入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在1億元以上的企業,工業廠房可按建築面積100元/平方米補助。實際投入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達5000萬元以上且具有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省級著名商標、省級名牌產品企業,工業廠房按建築面積100元/平方米補助。廠房補助在自建廠房完工並驗收合格後先預借50%,實際投資達到規定的投資額度且設備到位投產後(以取得第一筆產品銷售收入為標準)全額補助。廠房原則上要三層以上(特殊要求的企業除外),宿舍要五層以上,違反本規定的不予補助。
3、廠房建設由縣廠房建設協調小組統一協調。縣城鄉規劃建設局統一規劃、設計標準廠房,並負責辦理建設審批手續等前期工作,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統一辦理用地審批等相關手續。
4、上述固定資產投資由各企業上報統計局,並由統計局會同開發區、財政、土地、城建等部門按有關規定認定。
5、上述用地或廠房轉讓,使用期限50年,在不改變土地使用用途及使用期限內,可依法進行抵押。企業用地或廠房轉讓、過戶等變更事項應事先徵得縣政府同意,並補交免徵、收的有關稅費後方可辦理過戶手續,同時須收回原補助的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
辦證及費用
1、縣城鄉規劃建設局為企業辦理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在企業提供資料齊全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①建築工程押金、配套費免收。②質量監督費:鋼架式廠房按0.3元/平方米收取,其它則按0.5元/平方米收取。③放樣費:放樣1個點收取120元(取核定收費標準648.58元/點的20%收取)。④建築設計費視工程規模大小及複雜程度分為3類:鋼筋混凝土結構的辦公綜合樓按7元/平方米收取;鋼筋混凝土結構的廠房、宿舍按5-6元/平方米收取;鋼結構的廠房按5元/平方米收取。⑤規劃設計費:50畝以上(含50畝)總平面圖收取1000元,50畝以下收取500元;道路交通、豎向設計、給水工程、電力電信、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等圖件50畝以上的(含50畝)收取5000元,50畝以下收取3000元。2、辦理房產證企業提供資料齊全後,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並按每幢廠房(即每本證)1000元包乾使用(含測量費)。
3、縣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使用證,應在企業提供資料齊全、土地出讓金及契稅交清後的30天內辦理完畢。因企業需要,可特事特辦,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涉及的契稅由企業自行繳納。登記發證只收工本費,測量費減半收取。
4、辦理以上手續,各有關部門應“特事特辦”提供便捷的服務。
供電供水方面
1、確保企業用電、用水。停電停水實行告知制度。2、在長汀經濟開發區(騰飛區、工業新區、河田新區)落戶的工業企業,屬普通工業用電戶的,其電力接源口由開發區管委會或所在鄉鎮負責安裝至廠區圍牆旁,並允許企業自願選擇有資質的設計、施工單位和符合國家標準或電力行業標準的電力設備材料(設計方案需報縣電力公司審核,設備材料及工程竣工後由電力部門檢驗)。
3、在長汀經濟開發區(騰飛區、工業新區、河田新區)落戶的企業,自來水管道由縣自來水公司或所在鄉鎮負責安裝至廠區圍牆旁。
用工方面
1、凡從事主導產業新辦規模以上自建廠房的企業,所需生產用工由縣招工辦提供幫助,並由縣廣電局免費播放為期10天的招工廣告。2、對本縣16-40周歲的適齡社會人員,由縣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領導小組組織各鄉(鎮)進行產業技能免費培訓,在校學生3+X中的培訓由教育局負責組織,為縣內企業提供用工幫助。
3、凡本縣農村和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需在城區中、國小和幼稚園就讀的,可按居住地劃片招生就近入學,享受城鎮居民同等待遇。夫妻雙方均在主導產業就業的,可優先享受政府的限價房等社會保障性住房政策。
4、凡新到工業區主導產業億元企業工作、與就業企業按《勞動契約法》簽訂了1年以上勞動契約的高級工和符合主導產業、專業對口、第一學歷為本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人才檔案暫存在縣人才交流中心的,三年內由縣財政給予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活補助。
投資環境方面
1、對投資項目,實行“一條龍”服務,投資商提供有關資料後,由開發區管委會、各產業局、縣外經局等經濟部門代為辦理各種證照的報批手續。2、對省政府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和產品技術含量較高的企業,以及有一定生產規模的龍頭企業,縣政府給予一定的貸款貼息,並積極引導企業向上爭取各類扶持資金。
3、凡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一名副處級領導掛鈎服務;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的項目,由縣主要領導掛鈎服務。
4、對於重大投資項目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由縣政府“一事一議”給予特殊優惠。
7、對近年來在開發區引進的已達產達標的現有企業鼓勵做強做大,並在土地、廠房補助等方面給予支持,具體根據項目情況一事一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