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垣縣林業局

八、組織、指導全縣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藥用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的培育。 九、組織指導全縣林業科技、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活動;指導全縣林業隊伍建設。 十、負責全縣林業外事、外經和外資工作;組織全縣林業行業開放帶動戰略工作。

主要職責

長垣縣林業局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制定全縣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政策、規定,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依法監督檢查;指導全縣林業經濟體制改革。
二、擬定全縣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縣級林業資金(基金)的籌集和管理;監督全縣林業資金的使用。
三、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林業生態旅遊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協助省、市林業部門組織、指導全縣林木良種的培育、審定、檢疫、檢驗工作。
四、組織、指導對全縣森林資源(含用材林、防護林、經濟林及其他特種用途林)的管理;組織實施林業工程建設項目;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檢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經縣政府批准後,監督執行;審核辦理林木的憑證採伐與運輸;負責森林資源的有償使用並監督林地開發利用;指導全縣林地調查、定級、評估工作。
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組織對《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大案件;打擊違犯《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的違法犯罪活動;組織、指導全縣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承擔全縣獵槍彈具的管理工作。
六、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在縣級區劃、規劃原則的指導下,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全縣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救護、繁殖、馴養工作;
七、研究提出全縣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監管國有林業資產;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
八、組織、指導全縣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藥用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的培育。
九、組織指導全縣林業科技、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活動;指導全縣林業隊伍建設。
十、負責全縣林業外事、外經和外資工作;組織全縣林業行業開放帶動戰略工作。
十一、指導和巨觀管理全縣木材生產、林果產品加工、森林旅遊、林業機械、木本藥材等林業產業。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承擔縣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機構設定

長垣縣林業局位於縣東關,內設辦公室、造林綠化科、林政管理和政策法規科、野生動植物保護科、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下設木材檢查站、林業技術推廣站、縣苗圃、縣林科所,直屬單位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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