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嶺市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接待來鐵從事經商訪問教學技術交流等活動外國人的暫行管理辦法

遼寧省鐵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鐵嶺市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接待來鐵從事經商訪問教學技術交流等活動外國人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鐵嶺市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接待來鐵從事經商訪問教學技術交流等活動外國人的暫行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鐵嶺市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接待來鐵從事經商訪問教學技術交流等活動外國人的暫行管理辦法

遼寧省鐵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鐵嶺市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接待來鐵從事經商訪問教學技術交流等活動外國人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文單位:遼寧省鐵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文 號:鐵政辦發[2008]43號
發布日期:2008-5-17
執行日期:2008-5-17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鐵嶺市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接待來鐵從事經商訪問教學技術交流等活動外國人的暫行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OO八年五月十七日
鐵嶺市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接待來鐵從事經商訪問教學技術交流等活動外國人的暫行管理辦法
為全面加強我市外國人管理工作,確保來鐵從事經商、訪問、教學、技術交流等活動的外國人擁有一個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為新鐵嶺大鐵嶺建設提供優質高效的招商引資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全市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接待來我市從事經商、訪問、教學、技術交流等活動的外國人在賓館、酒店、學校等企業、事業單位或者機關、團體及其他中國機構內住宿的,應當由外國人出示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居留證件,並填寫臨時住宿登記表。
二、全市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接待來我市從事經商、訪問、教學、技術交流等活動的外國人在居民家中或在出租、自購房屋住宿的,在城鎮的,須於抵達後24小時內,由留宿人或本人持住宿人護照、有效證件和留宿人的戶口簿到當地公安機關申報,並填寫臨時住宿登記表;在農村的,須於72小時內向當地派出所或戶籍辦公室申報。
三、全市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接待來我市從事經商、訪問、教學、技術交流等活動的外國人在我市的外國機構或在我市的外國人家中住宿的,須於抵達後24小時內,由留宿人或者本人持住宿人的護照或者居留證件,向當地公安機關申報,並填寫臨時住宿登記表。
四、全市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接待來我市從事經商、訪問、教學、技術交流等活動的外國人在賓館、酒店內住宿的,必須由本人進行實名登記,政府接待人員不得代登;如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親自到場的,須由接待單位提交外國人的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證件進行登記。
五、全市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接待來我市從事經商、訪問、教學、技術交流等活動的外國人,必須按照上述規定執行;對因違反本辦法出現嚴重後果的,嚴厲追究主管領導及其責任人的責任,並在全市予以通報批評。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二00八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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